黃粱在這一堆厚實的文件中,翻找到了有關林雨生的那幾張筆錄,內容如下:
問:姓名?
答:林雨生。
問:認識馮馨予女士嗎?
答:認識。
問:你和她什么關系?
答:朋友。
問:什么性質的朋友?
答:男女朋友。
問:你們認識多久了?
答:大概兩年了吧。
問:如何認識的?
答:她買過我的畫。
問:你是畫家?
答:不出名的小畫家。
問:因為買畫而結緣?
答:沒錯。
問:你們之間的年齡差距有些大吧。
答:無可奉告。
問:哼。九月二號的晚上,你人在哪里?都做了什么?
答:是在調查我的不正常證明嗎?
問:請回答問題。
答:我在家里畫畫。
問:有人能夠證明嗎?
答:應該是沒有。等等!我的鄰居應該可以為我證明。
問:他的聯系方式你知道嗎?
答:當然。
問:寫在紙上。
答:好。
拋開程式化的內容,這份筆錄其實沒有多少實際的東西。在看完有關林雨生的筆錄后,黃粱抬頭望向顧北,問道:“他的不在場證明被證實了嗎?”
“嗯,被證實了。”
“成立?”
“基本成立。”
“基本成立?”黃粱皺著眉頭說道,“也就說還是存在作案的可能性?”
“你的話很業余,虧你還在警隊干過幾年。”顧北譏諷的說道,“絕大多數的不在場證明都存在瑕疵。林雨生的鄰居在案發當晚的所見所聞,大體上可以為林雨生作證。”
“你能把這位鄰居的聯系方式告訴我嗎?我想和他談談。”黃粱說。
“不相信我們的工作?”
黃粱搖了搖頭:“當然不是,只是想親耳聽他說說而已。”
冷哼了一聲,顧北撕下來一張便簽,在上面寫下了幾行字。
把便簽遞給黃粱后,她問:“看完了嗎?”
“差不多。”黃粱把案件卷宗還給了她。
“滾。”
“得令。”
黃粱灰溜溜的‘滾’出了顧北的辦公室,身后跟著咬牙切齒的歐陽倩。
“黃粱,我說你能不能有點出息?被一個面癱的大媽治得服服帖帖的,你好意思嗎?”
“嗯...很遠啊,今天的油錢沒地方報銷啊。”黃粱裝作沒聽見,他看著便簽上的地址,自自語的嘀咕著。
“......你呀,真是爛泥扶不上墻!”
歐陽倩即無奈有生氣,她還是第一次看到如此唯唯諾諾的黃粱。
其實她這純粹是站著說話不腰疼,要是歐陽倩了解過顧北曾經對黃粱做過什么,她就不會是如今這個態度了。一想到那些不堪回首的慘痛記憶,葉楓至今都感到腎疼......
......,......
“誰啊?不是說了我不需要保險——”
“把嘴閉上好好聽著!這是我的證件。”黃粱不由分說的掏出龍山分局外聘顧問的證件,在煩躁的年輕人面前晃了晃,面無表情的說道,“能和你談談嗎?”
“呃...當、當然,談什么?”年輕人愣在房門口,他完全被黃粱散發的強大氣場震懾到了。
黃粱有意把顧北施加給他的一肚子委屈,都發泄在面前這個倒霉蛋兒的身上,否則的話,黃粱會憋壞的。
“九月二號當天晚上發生的一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