駱聞舟摸出了煙盒,低頭一看,才發現剛才最后一根煙已經給了盧國盛,他手里只剩下一個干癟的空盒。
他坐在這眾人矚目的審訊室里,過熱的暖氣烤著后背,他卻仿佛置身于荒郊野外的亂葬崗中,親手挖出了一口腐爛的舊棺材。
觸目驚心,幾乎要長出一口氣才能坐穩。
駱聞舟端起茶杯,把里面的涼水一飲而盡。
“你說你們自己燒了羅浮宮,”駱聞舟清了清嗓子,咬字很重地說,“還推到了一個警察頭上?那個警察叫什么?這是什么時候的事?”
“有十多年了吧……十四、快十五年了。”盧國盛伸出一根手指搔了搔額頭,輕輕一撇嘴,“你問我警察叫什么?我哪知道?”
駱聞舟緩緩地把那空煙盒捏成了一團,在手心里來回揉了幾次,然后他偏頭看了一眼監控的攝像頭,仿佛隔著那小小的儀器與一眾目瞪口呆的旁聽者們對視了一眼,隨后他面無表情地收回了自己有些吊兒郎當的坐姿,緩緩推開了那“棺材”腐爛的蓋。
“十四年前,市局里有個刑警,名叫顧釗,是327案的主要負責人之一,一直對沒能抓住你這件事耿耿于懷。有一天他無意中得知,一起聚眾斗毆的事件現場找到了一枚與數據庫中你的指紋相符的印記,他開始循著線索搜查,最后把目光鎖定在了‘羅浮宮’上。”
監控室里一片嘩然,有人脫口問:“什么情況,老陸,有這事嗎?”
“等等,顧釗……我記得這個人當年不是……”
“這是怎么回事?”
“他是怎么知道的?”
陸有良一不發,整個人好似一座敦實的石像。
駱聞舟:“可是追查到這一步,后來卻不了了之,顧釗死于羅浮宮大火,涉嫌故意殺人、勒索、收受賄賂,所謂‘通緝犯的指紋’也只是他勒索的工具,系子虛烏有,這件事被當成一樁巨大的丑聞掩蓋了起來,直到今天。”
盧國盛回憶片刻,點頭表示同意:“差不多吧,大概就是這意思。”
“所以你們確實曾經用‘羅浮宮’當過據點,顧釗蒙受了不白之冤。”駱聞舟說,“你們怎么操做的?”
盧國盛頗為玩味地把“不白之冤”念叨了兩遍,沖他一聳肩:“駱隊,我只是個小人物,你問我,我問誰去?當年要是沒有這個警察當擋箭牌,我們都得玩完,我還擔驚受怕呢。”
肖海洋在監控室占了一個小小的墻角,好似被一盆滾燙的白漆當頭澆下,心里是一片燙壞了知覺的空白。
周遭的人、聲音乃至于整個世界,都跟著滾成了一鍋粥,半晌回過神來,他才發現自己正被費渡狠狠地扣在墻角。
費渡一手按住他的肩,一手捂住他的嘴,眉目間好像染著一層冷冷的霜。
肖海洋看著他近在咫尺的眼睛,覺得那眼珠像兩片漠然的玻璃,隨意反射出微光,照見他自己狼狽而扭曲的面容。
他一時想不起來自己在哪,想不起來自己是該喜該怒,好似神智短暫地跳了閘,只是一陣茫然。
火燒火燎的茫然。
不知過了多久,費渡才松開牽制著他的手,監控室里燈光晦暗,所有人都被盧國盛那句話震住了,恨不能給他那張嘴加個快進,沒人留意到這小小的角落中足以把人淹沒溺斃的悲與恨。
十多年來,繃在肖海洋腦子里的那根弦毫無預兆地斷了,洶涌的記憶與痛楚呼嘯而來,讓他難以抑制地想要大口喘息、想要大哭大鬧一場。
可是還不行。
時機不對,場合不對,什么都不對。
他面前的費渡好似一道人形的封印,強行拽住了他搖搖欲墜的理智,強行將他幾欲脫殼而出的魂魄塞回軀殼里。
肖海洋仿佛聽見自己的皮囊一寸一寸撕裂的聲音,他覺得太痛苦了。
這讓他六親不認地瞪向費渡,有那么一瞬間,幾乎要怨恨起對方來。
可是費渡的目光紋絲不動,像兩根叫人無法掙脫的釘子,無視對方一切情緒,牢牢地釘著他,禁錮著他。
費渡無聲地豎起一根食指,極輕極輕地沖肖海洋搖了一下頭,動了動嘴唇,口型在說:“給我忍著。”
駱聞舟不動聲色地吐出一口濁氣,繼續問:“孫家興——也就是那個出獄以后化名‘孫新’,在蜂巢當迎賓司機的前詐騙犯——他交代說,你經常私下里用他的車?”
“對。”盧國盛點點頭,“那個人膽小,又好說話,他知道我是誰,一開始有點怕我,后來有一次提起來,好像是家里小孩有病才干這一行的,都是當爹的,我就跟他聊過幾次小孩,漸漸也熟了,他需要錢,我前前后后地給過他不少錢,讓他私下里給我開車,我去看我女兒,看了就走,不讓她知道。”
駱聞舟問:“你的錢是哪來的?”
盧國盛悠然地彈了彈煙灰:“我是蜂巢的‘電工’,他們按月會發工資給我。不太多,我估計跟你們警察收入差不多,不過我沒有花錢的地方,攢錢也沒用。”
“蜂巢白養你們?”
“不白養,”盧國盛說,“我們和那些偷雞摸狗的小嘍啰不一樣,我們是做要緊事的,是真正給他們賺錢的人。”
“什么是要緊事?賺誰的錢?”
“真正的客戶,活兒一般有兩種,一種是活差事,一種是死差事。死差事一般就是有去無回了,走投無路的人才會去接,有點類似于新聞里說的那種自殺式襲擊——只不過往身上綁炸彈的那種是為了讓所有人知道,我們這個活兒要干得讓所有人不知道,比如人造一場車禍,撞人的和被撞的誰也不認識誰,都死了,這個事看著就是一場事故,到交警那就結束了,不會招人查。”
“活差事更復雜一點,首先一條,接活兒的人自己得有名,無名小卒不行——比如我,倒退十年,本地沒幾個不知道327國道的,”盧國盛說到這里,還頗有些不可名狀的洋洋得意,“其次,做事的時候要故意暴露出自己來,就是要讓警察來了一看就知道是你干的,明白吧?”
駱聞舟:“為什么?”
“為了保護委托客戶啊,”盧國盛說,“有人死了,你們警察不是第一時間會去查利害關系人么?我們事情做完以后,第二天報紙上登出來的必須得是‘某在逃犯流竄至本地,為劫財殺人害命’這種,把你們的視線轉移走了,客戶那邊當然就消停了,反正你們也抓不著我們。這種活兒就得干得利索,我們動手之前都有人專門策劃,要么一旦警察懷疑到了客戶頭上,我們就沒用了,只能出來給人頂缸,有再多的錢也花不著,這叫‘生死有命’,也挺刺激吧?”
撞死周峻茂的,接的應該就是鄭凱風的“死差事”,而盧國盛殺馮斌,應該是屬于“活差事”——假設魏文川雇他殺人走得是“正當程序”。
駱聞舟沉聲問:“所謂的客戶都有誰?”
盧國盛搖搖頭:“不知道,都是大老板,不會跟我們這些人直接接觸的。”
據說費承宇在位時,分明是個眼光毒辣的精明人,卻跟被人下了降頭似的,投過不少“穩賠不賺”的生意,此外,還有捐款途徑,以合作名義給的利益輸送、虛假陰陽合同、巨額海外洗錢資金……他們用這種方式悄無聲息地養著一個蟄伏在暗處的怪物,不涉及明面上的資金往來,比低級的買兇殺人要隱秘無數倍。
“那我問點你知道的,”駱聞舟敲了敲桌子,示意旁邊已經聽呆了的書記員集中精力,“盧國盛,鐘鼓樓景區里的少年馮斌,被害當天,現場監控中拍到了你的臉,尸體和當年327案的第三個受害人陸裕的處理方式一模一樣,現場還留有你的指紋,你有什么話說?”
“沒有,”盧國盛毫不猶豫地回答,“我干的。”
“你認識馮斌嗎?”
“不認識。”
“那你為什么要殺他?誰讓你這么干的?”
“既然都被你們抓住了,我總歸也就這樣了,沒什么好隱瞞的,”盧國盛說,“一個小子,叫‘魏文川’,是個富二代,他們家在蜂巢也有點股份,去過蜂巢,我去蜂巢找車的時候被他盯上的……那小子很不是東西,他認出我來了。”
駱聞舟神色一動:“魏文川認出你?”
“有一天他在員工通道里堵住我,對我說‘我知道你是干什么的,那天我在學校附近看見你偷偷跟蹤我同學了,我認識蜂巢的車。’”
駱聞舟皺起眉——這未免太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