駱思疑惑道:“他不是租房在興苑小區么,不過幾步腳路程,還用得著打車?”
跟了一段路,我們終于知道楊俊為什么要找車,因為他不是要回家,而是去了五洲夜總會。
“這個混蛋!”看著楊俊優雅地踏上臺階,對迎賓小姐微笑示意,駱思緊捏拳頭,十分憤怒。
我問道:“吃醋了?”
“吃個屁的醋啊!”駱思憤怒地說道:“這里是岑城有名的地下雞店,你不知道嗎?來這里的男人,沒有一個好東西……”
“啊!”我一楞,他不會在里面過夜吧,那咱們的布置不就白費了么?我立即又否定了自己的想法,夜總會里消費奇高,他一個才上班沒有幾天的人應該消費不起吧,估計是開得鐘點房。
見駱思氣惱難平,我安慰道:“妹子,別生氣了,其實你不應該生氣啊,不但不應該生氣,反而應該高興才對,高興你已經甩脫了他了,不對么?”
很多時候人生氣都是因為不會轉換角度思考問題,駱思被我這么一說,不但不生氣了,緊繃的臉慢慢放松,笑出聲來:“是啊,是啊,我應該慶幸才對啊,就當一年多的青春喂了狗唄!”又對我和方圓道:“不行,我得好好感謝你們,等這件事情一了,我請你們吃飯,好不好?”
“好啊!”有飯局不吃,我又不是傻瓜蛋。
我們在車里閑聊了一會兒,見對面馬路上有賣烤地瓜的,買了兩個來吃,等到吃完之后,時間已經九點多了,四周一周漆黑,映襯的夜總會的廣告特別耀目,在迎賓小姐那機械般的鞠躬動作中,客人們來來往往,絡澤不絕。
我們輪流盯著門口。
不一會兒,駱思拍了拍我道:“來了,來了!”
我抬眼望去,楊俊出來了,進去的時候意氣風發,出來時的他卻有些疲憊,臉上帶著滿足的表情,他在五洲夜總會的門前伸了個懶腰,又扭過頭看盯著兩個迎賓女看了好一會兒。
能做迎賓的通常都是身資很好的,她們甘愿站在門口逢人鞠躬點頭,那是因為她們不愿意出賣自己的身體,這在狼狗之中被褒義為“良家”喜歡獵艷的男人從來都不以睡了多少夜總會的妹子為榮。
睡了多少“良家”才是他們的勛章。
看這樣子,楊俊估計是瞄上那兩名迎賓女了。
他沒有急得打車回去,而是沿著街邊小路慢慢地往前走著。看來,對于今晚的銷魂,他還沒有回味夠呢。
叼上一枝煙,慢慢地吞云吐霧,楊俊一臉悠閑地往前走著。
(有點忙,第二章晚點更,抱歉抱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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