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瑞開是那種情緒型的人,這么長時間以來,她一直沉默,是因為她相信他,深信不疑。直到站在庭上,聽到翁秋水親口說,事情本來就是你做的,我什么都不知道,谷瑞開才徹底醒了。
谷瑞開告訴舒彥,她是被翁秋水的甜蜜語給騙了。后來,翁秋水讓谷瑞開相信,他對谷瑞開是一見鐘情,只可惜,谷瑞開大學畢業分配到公安廳宣傳處時,翁秋水已經和章紅結婚。翁秋水后來多次告訴谷瑞開,當時的他,有一股強烈的沖動,想和章紅離婚然后追求谷瑞開。只要有機會,他便對谷瑞開甜蜜語,谷瑞開便在這種甜蜜語中融化了,對他所說的一切,深信不疑。
給章紅換藥,確實是翁秋水的主意,他努力說服谷瑞丹相信,只要換了藥,章紅就會同意離婚。谷瑞開是那種只要相信一個人,就信到骨子里的人。她對翁秋水深信不疑。直到事情敗露,翁秋水逃跑之前,才第一次向谷瑞開說明真相。翁秋水說,他之所以這樣做,全都是為了她,他實在太愛她了,只想和她在一起。翁秋水希望谷瑞開相信,此事不管結局如何,他都會承擔全部責任,絕不連累谷瑞開。
谷瑞開一直都相信,翁秋水會承擔一切,絕對不會連累她。既然如此,她也不能有任何對翁秋水不利的詞。這就是她被捕后一直不肯和警方配合的原因所在。后來,警方通過唐小舟以及舒彥,向谷瑞開透露了一個事實,即翁秋水為了保命,將所有罪錯全部推給谷瑞開。谷瑞開動搖了,曾經一度和警方配合。但時間很短,隨即翻供了。舒彥和唐小舟都猜到了原因,處理翁秋水和谷瑞開共同擁有的那套房產時,翁秋水表示,他放棄產權,全部給谷瑞開。谷瑞開將此解讀成翁秋水有赴死的決心。
舒彥希望谷瑞開相信,這只不過是翁秋水的應訴策略,因為這筆財產,屬于一筆有爭議財產,并非他說擁有就能擁有,也并非他說放棄就能慷慨放棄。翁秋水說那句話,對于這筆財產,意義其實不大,但對谷瑞開情緒的影響,卻是巨大。無論舒彥怎樣勸說,谷瑞開就是信了翁秋水,完全不聽。
舒彥開始意識到,法庭如何采信谷瑞開所說的一切,就不是谷瑞開罪行輕重的問題,而是有罪或者無罪的問題。谷瑞開提出的這些,需要周密的調查取證,然后靠翔實的證據來說明。問題是,這樣的證據,舒彥是無法取得的,一定得靠公安部門。問題在于,公安部門曾經給過谷瑞開機會,谷瑞開自己放棄機會的情況下,他們才不得不改變調查方向,將翁秋水和谷瑞開列為共同主謀進行調查。現在,整個調查已經終結,檢察院復核也已經過關,舒彥作為其中一個被告的代理人,提出被告之一無罪說,除非有強有力證據,否則,無論是公訴人還是法院,恐怕都不會接受。
果然,舒彥向法官提出后,法官當即表示,除非你能提出新的證據,否則,法庭只可能征求公訴方意見,看公訴方是否愿意將案件鉀壓,重新調查取證。舒彥心里很清廷,這一要求不可能得到支持。公訴人只要向法庭證明,至于證明兩人罪行輕重的細節,與他們的辯護律師有關,而與公訴人無關。果然,法官向公訴方征求意見時,公訴方當場拒絕。
下午繼續庭審,輪到舒彥辯護的時候,舒彥先問谷瑞開,庭上提到一本外國偵探小說,里面涉及將治抑郁癥的藥換成治狂躁癥的藥進行謀殺,你讀過這本書嗎?
谷瑞丹說,我沒有。除了知音和讀者,平常我很少看書。
舒彥又問,你知道有這么一本書嗎?
谷瑞丹說,沒有,從來沒聽說過,我不喜歡看偵探小說。
舒彥再問,你聽說過與此內容相似的小說、故事或者其他類似知識嗎?
谷瑞丹說,沒有,從來沒有聽說過。
舒彥又轉向公訴人,問道,那么,我想問一問公訴人,你們在對我的當事人進行取證的時候,在她的家里或者她的親屬朋友以及其他相關人員那里,找到了這本小說嗎?
有關這本小說一事,公訴人當庭作了說明。公訴人說,這本小說的出現,最初因為翁秋水的供詞。警方因為花過很多時間和精力,試圖找到這一證據,結果未能如愿。加上后來翁秋水自己否定了這一供詞,所以,檢方在公訴書中,沒有將此列為證據。需要特別說明的是,盡管檢方未將此列為證據,但實際工作中,檢方仍然復核了這一證據。復核結果顯示,所謂谷瑞開看過一本外國小說一事,僅僅只是翁秋水的說法,并未得到更進一步證明。既沒有查到這本書,也沒有找到人證。
舒彥拿出了一本書,并且特別申明,這本書是她通過關系從出版社買到的。
出版社出具了一個說明,說明這本書出版時間很早,印數極少,后來也沒有重印。她向法庭說明,自己之所以找到這本書,正是想說明,這本書是存在的,里面確實寫到了相似的殺人細節。這說明什么?說明本案的殺人方法,確實來自這本書。至于到底是谷瑞開看過這本書后,將方法告訴了翁秋水,還是翁秋水看到并且運用了這種方法,卻栽贓于谷瑞開,需要法庭來判斷。僅目前所掌握的證據來看,翁秋水實際已經承認,他知道這本書的存在,也就是說,他知道這種殺人方法的存在。至于他所說的,方法來源于谷瑞開,至少,他未能提出更有力的證據舒彥卻提出了新的證據,她向法庭提交了幾份書面證詞,這些證詞來自翁秋水的熟人,他們證實從翁秋水手里借閱過此書。至于此書是翁秋水買的,還是他從別人那里借的,不得而知。
這份證據顯然打亂了翁秋水的陣腳,他并沒有否認自己曾經讀過這本書或者曾經擁有過這本書,而是狡辯說,這本書是谷瑞開借給他的。
唐小舟喜歡買書而谷瑞開喜歡向外借書,她將借書給別人看,當成了一種官場社交手段,有很多書,被她借出之后,再沒有回來。唐小舟因此和她爭吵過很
多次。翁秋水是谷瑞丹的頂頭上司,谷瑞丹將很多書借給了翁秋水,可能性是完全存在的。
舒彥恰恰很好地利用了這一點,反復問了一些借書的問題。翁秋水確實讓人相信,谷瑞開主動借了很多書給他。有些書,谷瑞開表示有印象,有些書,谷瑞開一點印象都沒有了。
但在最后時刻,舒彥卻告訴大家,這本偵探小說,根本就不是谷瑞開借給翁秋水的,因為那些證中,有一個是翁秋水的高中同學,他提到看這本書的時間,是在十幾年前,當時,谷瑞開才高中畢業不久,根本不可能認識翁秋水。
讓唐小舟略感安慰的是,庭審結束,谷家人改變了最初的態度,意識到唐小舟和舒彥制定的杭辯策略是對的。對于唐小舟來說,能做的,他都做了。只要谷家不認為他想笠谷瑞開于死地,不在自己的女兒面前加諸不好的影響,他就心滿意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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