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9
年。
原主的身世那叫一個凄慘。
父親是孤兒,母親嫌他沒出息跟人跑了。
父親在戰場救下男主宋煜后,把剛高中畢業的原主托付給他。
那時宋煜己是營長。
原主見宋家有權有勢,便死纏爛打。
宋煜無奈娶了她。
婚后,原主原形畢露,又懶又虛榮。
宋煜要去部隊,她不肯吃苦,留在京城作威作福,把宋家上下得罪個遍。
倒是運氣好,新婚就懷上雙胞胎兒子,可孩子全扔給婆婆。
宋煜每月寄來的西十塊錢,都被她買衣服、雪花膏等。
成了
60
年代的
“月光族”,一分錢都不給孩子花。
宋煜一家氣得不行,卻也懶得搭理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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