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勸著方甜,現在最要緊的是得保命,命要是保不住,別的什么也做不成。
我瞧得出來,她心里還是惱費山寒的,一路走著,連頭也不回,看都不再看費山寒一眼。我也不知道該怎么勸了,費山寒處在這個境地,自然有他的難處,能出來見見方甜,其實已經算是冒了很大的風險。
“誰也不求,我自己的路,終歸要自己去走,指望別人,是指望不上的。”方甜把那頂破破爛爛的草帽重新戴在頭上,對我笑了笑,說道:“我什么道理都懂。”
“但愿你真懂吧。”
我本來想繞過鎮子,直接離開,可方甜想要回家去看看。這幾天時間里,我們倆把賣馬的那點錢花的差不多了,方甜又倔強,不肯拿費山寒給的盤纏,她打算去自己原來的住處,若是能悄悄帶出點東西,變賣了之后,至少不用為生計擔憂。
結果跟我想的一樣,方猛掌控著金玉堂,明顯要把方甜置于死地,方甜的住處肯定變成了龍潭虎穴。等我們悄悄溜過去看了一會兒,方甜自己也死了心。
“先走吧,有胳膊有腿的,那就斷然餓不死。”我好說歹說,總算拉著方甜先離開了天群鎮。
從天群鎮離開之后,我們兩個人一下子也說不出該往何處。她沒了家,我也沒了家,心里想著有胳膊有腿的,不會餓死,可真靜下心想一想,尋找個落腳之地,是如此困難。
我們先到了鎮子附近的那個渡口,買了點東西填飽肚子。我沒有別的手藝,要么就找個地方做苦工,要么就想辦法弄一條船,接著當撈尸人。我只覺得方甜可憐,過去有多風光,那也畢竟是過去,人總得活在當下。
“你現在沒有地方去,要是不嫌棄,咱們先結個伴吧。我還會撈尸,還能掙點小錢,把命保住,以后總有機會的。”我吃飽了之后,看著方甜的樣子,心里不忍,坐到她身邊,勸道:“有人和我說過,老天爺很公平,你這輩子該有多大的氣運,誰也奪不走。”
“你干嘛對我這么好?”
“這不是人之常情么?你正在氣頭上,萬一腦子一熱,跟人去拼命,那不是白白朝火坑里跳?”我咧嘴笑了笑,說道:“你養尊處優慣了,又不會掙錢,我不管你,你就要餓肚子。”
我們倆吃飽了之后,就決定要走,渡口離天群鎮太近,不能久留。反正沒有家,走到什么地方都一樣,我帶著方甜向北而行,等遠離了田群鎮之后,身上的錢所剩無幾。我沒有船,也沒法幫人撈尸,實在被逼的無路可走,我就專門找了一座晾尸崖。
所謂的晾尸崖,其實就是距離河灘很近的山崖,地方鄉紳雇人從河里打撈上來浮尸,有些浮尸暫時無人認領,就得找個地方放著。河灘的喜廟畢竟不多,造喜廟是要花錢的,所以,撈上來的浮尸就會被掛在臨河的山崖上,家屬找過來,隨時可以領走。
還是那句話,尸首放的久了,一般人下不去手,遇到家屬來認尸,我就能幫他們把尸首從晾尸崖給取下來。像這樣來尋尸的,多半是窮人,掙不了幾個錢,勉強糊口而已。
晾尸崖所在的河道很荒涼,遠近沒有村子,我們暫時在河灘西邊一片洼地安頓下來。方甜倒也很能吃苦,住在野地里,每天就吃些粗糧咸菜。她肩膀上的傷養了十多天,開始收口,估計是沒有大礙了。
在這里呆了能有半個月,方甜的胳膊能夠簡單活動活動,她就跟著我一塊兒到河灘邊的晾尸崖。
我并不是隨口亂說,晾尸崖那種地方,沒有去過的人是不會知道的,即便是在最炎熱的夏天,晾尸崖周圍始終寒氣刺骨,活人在晾尸崖下面呆的久了,皮肉會變的一塊青一塊紫,休養好幾天才能恢復如初。我怕方甜在這里呆不慣,專門帶著她朝旁邊走了走。
“汛期快到了,這些天可能來尋尸的人不多。”我抬頭朝遠處的晾尸崖望了一眼,這座晾尸崖上只剩下幾具尸體,爛的只剩下骨頭,不知道懸掛了多久:“要是真掙不到錢,咱們就要離開這兒了,尋個能糊口的地方。”
“這樣每天辛苦奔波,你累嗎?”
“有什么累的,本來就是出力吃苦的人,現在是沒錢買船,真買了船,還是一樣要每天下河去撈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