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怎么辦,掐死他?”趙鐵民抱怨道,“自從翻案后,人大代表三天兩頭過來看,問警察有沒有用違法手段強制審訊,檢察院偵查監督科隔幾天就來看守所,防止翻供后警方對他進行報復。全社會本來就懷疑警方刑訊逼供,我們現在還敢拿他怎么樣?公益律師和記者都恨不得他指控警方刑訊逼供,如果身上帶點傷,輿論就要髙潮了。涉外媒體更是蠢蠢欲動,我們要對他使點手段,馬上就要上國際人權新聞。如今他吃得好睡得香,每天提審光聽他扯淡幾個小時,除了沖他拍拍桌子嚇唬幾句,一根手指都不敢動他,就差把他當菩薩供起來了。”嚴良忍不住笑出了聲,隨后又嘆息一聲:“這也挺好,文明手段來破案,放過一個壞人總比冤枉一個好人來得好。半年前省髙院平反的蕭山叔侄殺人冤案,當初也是你們支隊的杰作,那對叔侄可是白白坐了十年的牢啊。”
趙鐵民肅然道:“我聲明,那件案子跟我一點關系沒有,我幾年前才調來支隊,十年前我還在總隊工作。我也從來沒搞過刑訊逼供那一套,現在我們支隊的辦案風格,講證據,非常文明。”
“這點我相信,所以我們成了好朋友。”嚴良笑了笑,又說,“好吧,我們回到案子上。既然人不是張超殺的,他卻自愿認罪人獄,那么他的動機是什么?”
趙鐵民道:“我懷疑他是為了替真兇背黑鍋,案發后第一時間他認罪入獄,真兇自然就被警察忽略了,而他知道幾個月后能靠不在場的鐵證翻案,如此一來,他和真兇都將安全。”
嚴良搖搖頭:“這不太可能。”
“為什么?”
“他自愿入獄,他哪來的信心面對警方的高壓審訊,一定能咬緊牙關不說錯話,不透露實情?他是律師,自然也知道即使一開始成功騙過警察,幾個月后翻案,但謊報地鐵站有炸彈是刑事罪,要判上幾年,你們還是會天天來提審他。他只要一次交代時說漏嘴,引起懷疑,他和真兇都會栽進去。從你們調查的材料看,他家庭富裕,事業有成,和太太非常恩愛。被關進去幾年,家庭、事業,他都不要了嗎?這代價也太大了。”
趙鐵民嚴肅地說:“我懷疑兇手是他太太,他為了保護太太,所以才出此下策。”
“不可能,”嚴良果斷否定他的意見,“案發當天他突然去了北京,第二天上午回來拋尸,這顯示了,他是知道當天晚上江陽會被人殺死的,于是提前準備了不在場證據。而不是命案發生后,他才臨時想出辦法替他人頂罪。他太太一個女人,很難將江陽勒死。并且如果他真愛他太太,怎么可能明知當晚他太太要去勒死江陽,卻不阻止呢?”
趙鐵民苦惱說:“那我實在想不出還有什么其他動機了。”
嚴良思索片刻,說:“我想見他,和他當面談談。”
“我們天天提審,他從沒吐過真相。”趙鐵民似乎對這個建議不抱任何期望。
嚴良笑了笑:“他這么做既然不是為人頂罪,而是其他目的,相信他會透露一些信息,來達成他的目的。只不過他透露的信息,并沒有被你們完全解讀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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