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天殿上,左上首為柳朝明,右上首為沈奚,御座下首是朱弈珩與都督戚無咎,后列諸將軍與指揮使,在蘇晉拜下的一刻,齊齊抬手,對這位身著緋袍的新任左都御史合袖揖下。
朱昱深淡淡道:“蘇御史平身。”
蘇晉應:“是。”然后呈上一封奏疏,站直了身道:“臣于今春二月,奉陛下圣命,留蜀審查翠微鎮桑田案,今已查明結束,具體案情已訴于奏本之中。”
“翠微鎮的桑田案,是一起由錦州府尹張正采,與平川縣令姚有材相互勾結,在屯田新政施行后,強行將鎮民桑田據為己有的案子。”
“依大隨法制,凡上稅十五年以上,開墾的荒田均為官民共有,民向官府交賦即可。在屯田制實行后,開墾未滿十五年的荒田,其收成,則由官府與民依年份分成。”
“翠微鎮的桑田,從景元十四年開墾,距今已有十六年之久,但,因張正采與姚有材私下銷毀了景元十四年,十五年的田賦賬冊,是故他們以翠微鎮民繳納田賦不足十五年為由,要將鎮中桑田改為屯田的分成法,以此牟利。”
朱昱深沉聲道:“州府的稅冊被銷毀,戶部不是有魚鱗冊與黃冊嗎?”
魚鱗冊是大隨登記土地的簿冊,黃冊除了登記戶籍外,亦登記資產。
換之,縱使地方上沒得查,只要去戶部找出魚鱗冊與黃冊核一核,便可尋出端倪。
“沈卿,此事你怎么說?”
沈奚越眾而出,倒也沒多解釋:“稟陛下,此事是臣失察。”
蘇晉卻道:“陛下,景元九年至十年,江南桃花汛,西南至嶺南一帶大旱,各地流民四起,此后五年中,朝廷為平息災患,施行寬民遷鄉等國策,百姓或因天災流亂,或為官府所遷,有的人在一地落戶不足年余,又遷往別處,戶部登記魚鱗冊與黃冊困難重重,是以景元十四年與十五年的兩冊多有遺漏,難以溯源。”
“景元十五年以后,戶部雖著力查漏補缺,但實際錄入情況,與真實情況仍有出入,因此地方上,若有人對景元十四年與十五年的稅冊動手腳,戶部縱有兩冊亦難以察覺。”
“及至永濟二年,屯田制實行后,沈大人亦意識到這一點,是以他重新整理了這些年的魚鱗冊,與地方稅冊做核對,這才找出些許端倪。”
“之后,沈大人假作放權,給張正采與姚有材等犯案人去親筆信,想借機找出幕后主使。臣正是憑著沈大人的親筆信,順藤摸瓜查下去,才發現此一案的主謀,正是今戶部左侍郎,杜楨!”
兩冊的遺漏缺失,地方官員欺占田地,這兩者間乍一看上去,似乎沒什么聯系。
但仔細一想,這些地方官,為何膽敢燒毀景元十四年與十五年的稅冊,爾后將田地據為己有呢?是因為他們知道戶部查無可查。
是因為有一名戶部當政掌權的人告訴他們,你們這個地方,魚鱗冊與黃冊上都有遺漏,所以你們只要燒毀了自己這份私賬,這些田地,就是你們的。
而這個人,正是左侍郎杜楨。
杜楨聞,噗通一聲跪下:“陛、陛下……”
他本以為此案無證可尋,已做得神不知鬼不覺了,哪知這么輕易就被查了出來。
杜楨原想為自己辯解兩句,但一想到蘇時雨罪臣之身,卻在蜀中查案,一回來便搖身一變成為左都御史,說明陛下在此一案上,對她是信任至極。加之她在朝野勢力本就盤根錯節,與沈青樾的交情不提,三法司今后都要以她馬首是瞻,倘若自己抵賴,她令三法司一齊徹查,那便是天網恢恢了。
杜楨原是朱沢微的人,與沈奚本就有齟齬,若不是戶部實在缺人,沈奚入內閣后,又要打理國事,恐怕早就讓他收拾包袱滾回老家了。
晉安朝時,杜楨就萌生過退意,后來到了永濟朝,他以為沈奚會一敗涂地了,哪知沈青樾非但好端端留在了宮中,還榮晉國公。
杜楨本欲致仕,奈何從前揮霍,銀財漸空,府里還有一大家子的人要養,于是便起了惡念,想利用屯田制狠狠撈一筆,然后掛印歸去。
他從前跟著朱沢微時,手腳便不夠干凈,貪墨這種事,頭一回戰戰兢兢,生怕遭雷劈,到了第二回,便成了我渡眾生不如眾生渡我一般厚顏無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