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小子到底摟了多少錢啊!
離開賈家的時候,我咧了咧嘴,暗暗算計著,我和賈龍的家產誰更多。我感覺就算算上那一百萬,賈龍的家產也比我多。不過我并不覺得不服氣,反而還很驕傲。
賈龍的家產雖多,卻是多年積攢下來的。我的家產雖少,但是別忘了,一個多月前,我還只是個月薪二百二,存款七百多的少尉排長。只是一個多月的功夫,我就已經家財百萬,成就可比賈龍大多了。
當然了,這都是因為有貴人提攜。司琮魄,畢錦,這兩位一個給了我前途,一個給了我錢途。如果沒有他們,就不會有今天的我。
在回家之前,我先去了一趟南橋軍營。現在315團和316團肯定已經撤走了,但是南橋軍營不可能放空。近衛軍團那邊會抽調一個連暫時到這邊駐防,我得去和他們打聲招呼,順便慰問一下。
既然是慰問,肯定不能空著手去。我去商店買了一車煙酒和零食,帶著慰問品回到軍營。來換防的近衛軍團連隊士氣不是很高,準確說是非常低迷。這其中有大過年還要執勤的原因,但更多是因為那個讓他們引以為豪的近衛番號被剝奪,今后還要頂著臭名昭著的第七軍團的番號行事。如果換做是我,我心里也憋屈。
我帶來的慰問品,讓這個連隊增漲了不少士氣,也拉近了我與這個連隊的距離。我試著向這個連的連長套了套話,得知他們得到的命令是暫時駐防,編制和駐地還在原部隊。這說明這個連隊不是文祥武給我用來組建新部隊的,只是暫時用來看守營區的。
暫時調用他們幫忙訓練可以,但挖人是不行的。等新部隊組建完畢,這個連就要歸建。如果我從這個連挖了人,就會和這個連所屬的部隊的長官交惡。在不清楚對方身份的情況下,這種做法顯然是非常愚蠢的。
回到家的時候,天色已經暗了,各家各戶都掛起了燈籠。等天黑下來,估摸就是晚宴開始的時候,市政衙門會在廣場、公園或是水邊放禮花。本來元興城是允許平民放煙花爆竹的,自打局勢亂起來,就不許放了,也不許賣,私自出售、燃放煙花爆竹是要被問罪的。
只有官家會在大年三十放禮花,正月初一放鞭炮。鞭炮一般是在正午放,得放兩三個小時才結束,搞得滿城都是煙。正月初一還有皇室的祭拜與祈福,祭拜與祈福開始之前,會有皇城侍衛和仆役抬著祭品儀仗游街,繞城賺十圈,以求十全十美。
外地人會去看儀仗游街,但元興人是不會去看的。元興人不在乎皇室的祭拜,更不在乎皇室的祈福。我們都是祭拜自家的祖先,向自家的祖先祈福。
不過正月初一我們也有事做,除了走親戚以外,我們還要燒麒麟。所謂的燒麒麟,就是在紙上畫麒麟,然后找個盆,在屋外把畫著麒麟的紙給燒了。
這習俗是在六十年前,也就是元興保衛戰結束后開始的。麒麟是大先皇室欽定的護國神獸,在大先國,只有皇室成員能穿帶有麒麟圖案的衣服。元興人第一次燒麒麟,就是為了表明元興人與大先皇室一刀兩斷,再無關系。
也許是為了告誡下一代人,本家與皇家再無關系;又也許是打那以后,元興人一直對皇家不滿,總之,這燒麒麟的習俗流傳下來了。皇家對此毫無辦法,因為全城人都在燒,連第三軍團都在燒,若是犯了眾怒,元興城出了大亂子,那就沒法收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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