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許在普通的老百姓眼里,我這個少尉排長已經是個很大的官兒,是個人物了。可是和真正的人物相比,我連給人家提鞋都不配。
我之所以能和上流社會有些交集,只是因為我和畢錦的關系好,僅此而已。自從畢錦開始叫我兄弟,只要是有機會,他就會帶我去那些看起來就很厲害的場合。一方面是為了讓我見見世面,另一方面是想讓我在上流社會混混臉熟。
畢錦的想法是不錯,但我的身份擺在那里。就算打扮的衣著光鮮,走到人家面前,人家照樣看不起你。在人家看來,你就是個無名螞蚱,若是能蹦跶幾下,讓人覺得有趣,人家還能搭理搭理你,若是讓人覺得無聊,人家看都不會看你一眼。
和畢錦關系很好的那群公子哥,都把我當成他的跟班——往好聽了說是跟班,往不好聽了說就是狗。我知道畢錦從來沒把我當成狗看過,但為了不落他的面子,我還是盡可能的裝成狗,而且是裝成一條討人喜歡的好狗。
既然是狗,和人就是有區別的,是不能和人平起平坐的,更不可能和人成家。所以從一開始,我就沒對上流社會的那群大小姐抱有任何希望。
一開始我就說過,我不是個貪心的人。一年能掙個五六千塊,有點小權力,我就已經很知足了。在這之后,就是老婆孩子熱炕頭,把孩子撫養成人。男孩要頂天立地,女孩要溫柔賢惠,這就是我的人生目標。
為了所謂的前途,去做什么倒插門的女婿,讓自家孩子姓別人家的姓,這事我做不出來。
爹的那番話,讓我下定了決心——去他娘的前途!老子就要做本分人!畢錦那小子要是再敢管我的婚事,這兄弟我就不做了!如果他還有點良心,鬧掰之后他就不會拿由影怎么樣。如果他真做了混蛋事,從今往后他就是我的仇人。只要有機會,我一定弄死他!
在這件事上,我下了很大的決心。可最終,卻是一拳打在棉花上,白費勁了。
看著滿桌的飯菜,看著其樂融融的與家人聊天的畢錦,看著傻笑著和雀兒打情罵俏的老農,我有了一種宛若夢中的感覺。
喂,喂!喂!!你傻啦!!!
啊
少女的聲音從身側傳來,離我近在咫尺。我強擠出一個笑容,擰動僵硬的脖子,轉過臉去,將嘴角挑高了一些。
大小姐,您叫我
喂,你故意的吧!
面前身穿西式長裙的俏麗少女皺起眉頭,凌厲的目光如刀子一般迎面戳來。
你以為我想嫁給你啊!蠢豬!
蠢豬……
在我認識的人中,會叫我蠢豬的人只有她畢大小姐,除了她以外就沒別人了。
起綽號講究抓特點,鼻子大的人會稱作大鼻子,耳朵大的人會稱作大耳朵,性格倔強的人會被稱作倔驢。再有就是因為厭惡,起的侮辱性綽號,比如畢錦就管司琮魄叫狗,或是狗東西。
和真正的聰明人相比,我槍理肯定是不夠聰明,可是蠢這個字和我絕對是不搭邊兒的。所以毫無疑問,畢大小姐很厭惡我,而且厭惡的不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