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的觀眾,審判長、審判員,所有人都在看著顧晨。
顧晨開口道:“孫宇軒平日里是一個吃苦耐勞的人,經常在公司加班,就為了多賺一點錢,不管是鄰居,還是同事,都說他的人品很好,孫宇軒還因為成功幫忙抓捕搶劫犯,獲得了市里發的見義勇為獎。”
“這樣的一個人,卻被逼上了絕路。”
“為什么?劉婷你覺得你的判決是對的嗎?”
“你的判決從法律上來講,嚴格來說并沒有什么問題。”
“因為法律里面沒有規定了具體的離婚案,根據不同的情況要怎么劃分財產。”
“這一部分權利,是自由裁量權。”
“而你用自由裁量權,做出了完全不公平的判決!”
顧晨也看過劉婷以前的所有判決。
劉婷是一名審判長,對法律還是很精通的。
也不是每一個審判長都和李永霞一樣,會去收取賄賂什么,更不會做出來各種違規的案子。
這樣一旦被舉報,是會被重罰的。
劉婷判孫宇軒這個案子...
法律上,的確是找不到什么問題的。
但是很明顯,這么不合理的判決,法律上為什么找不到問題?
在夫妻離婚,財產分割有幾個原則。
要么夫妻雙方協商處理,只要達成一致,不違反法律規定,那夫妻雙方的財產愛怎么分割就怎么分割。
要么就是法院來判。
財產分割的原則如下:
一、男女平等原則
二、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原則
在傳統的家庭模式當中,女方在家庭生活中承擔了更多的家務勞動和子女撫養責任,而且在社會經濟地位上相對較弱,所以法律規定上是有這一條原則的。
三、照顧無過錯方原則。
四、有利生產、方便生活原則。
然后還會進行特殊財產的分割。
比如房產、股票、股權、保險、知識產權權益等。
這些都是法律規定。
但是現實生活當中,夫妻雙方感情破裂的原因有很多種。
并且雙方的財產也很復雜,還有現實生活當中的諸多因素,加起來都很復雜。
法律難以對不同的情況進行界定,并且做出法律條文解釋。
對于財產分割比例上,法律規定了一些基本原則,比如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照顧無過錯方等。
可是具體是怎么劃分財產的,法律上沒有明確的規定。
這個時候就要用到——自由裁量權。
法官可以根據案件的情況進行裁量。
法官還可以根據過錯程度來決定財產的劃分。
而這個案子里面...
劉婷最后這么判決的原因很簡單。
雙方的婚后財產,全部歸王茹。
因為王茹也是這個家的一份子,而且王茹沒有勞動能力,加上王茹平時也承擔了家務勞動,還可以撫養孩子。
盡管王茹現在還沒小孩,可是王茹在法庭上說自己已經在備孕了,每天都很辛苦。
劉婷認為,王宇軒平時上交的工資,劉婷有很大一部分也用在了家庭里面,用在自己的身上比較少。
說白了就是...王茹可以生孩子,還要做家務,打掃家務,洗衣、做飯、和全職保姆一樣。
就算王茹現在沒生孩子,可備孕不也是一樣很辛苦嗎?
難道備孕的辛苦就應該看不到嗎?
雖然有監控錄像...
可監控錄像也不可能監控到家庭的每一個角落。
難道王茹平時在家庭里面就什么都沒有做嗎?
在劉婷看來,這顯然是不可能的。
而且這部分的監控錄像,也不能證明王茹平時不做家務,不承擔家務勞動,不做飯,不洗碗,不拖地...
而且平時家里的物業費、水電等等費用,都是王茹繳納的費用。
所以婚后財產全部都給了王茹。
甚至孫宇軒還要對王茹進行補償。
至于孫宇軒的婚前財產呢?
孫宇軒和王茹在結婚之后,因為對王茹特別寵愛。
在王茹的多次索要之下,孫宇軒就把房子和車子的名字都過戶給了王茹。
結果劉婷就自然而然的把孫宇軒的房子和車子,全部都算作了贈與。
哪怕王茹婚后出軌了,出軌的原因...
按照王茹的說法,她出軌的原因是因為孫宇軒不關心她,平時都在外面加班工作,甚至家暴她,罵她。
哪怕有照顧無過錯方的原則。
可是劉婷認為——
王茹只是犯了一個女人都會犯的錯誤而已。
而且王茹犯錯誤,難道孫宇軒就沒有犯錯嗎?
孫宇軒做的就都是對的嗎?
孫宇軒沒有一點錯嗎?
孫宇軒難道婚后光上交工資就夠了嗎?
王茹要的情緒價值,關心...這些給到了嗎?
光在外面加班加點,有脾氣就在家里發脾氣,甚至家暴...
當然家暴也是王茹自己隨口說出來的。
難道孫宇軒家暴就不嚴重嗎?
在家里隨便發脾氣就不嚴重嗎?
至于出軌...出軌怎么了?
出軌不也是因為孫宇軒不關愛家里人,甚至多次打罵,脾氣暴躁,這些不都是孫宇軒的原因嗎?
如果孫宇軒真的能夠做到網上的“好男人”,能夠遵守“男德”,王茹又怎么會犯錯出軌?
說到底,不還是孫宇軒的問題?
劉婷并不覺得出軌是一個多么嚴重的問題。
在劉婷看來,說的好像男的就多有干凈一樣。
孫宇軒平時加班加點,很晚才回家,誰知道孫宇軒干什么去了?
何況,劉婷平時也刷很多小紅書。
她覺得在當今這個時代下,她是很受委屈的。
現代的girls受到了多方面的歧視。
所以她有能力,就可以girls??help??girls。
而且王茹都沒有工作,沒有勞動能力,多判一點給王茹,有錯嗎?
這也沒做錯什么啊!
孫宇軒還能夠賺錢,月入過萬,將來不是還可以賺錢嗎?
可是王茹呢?
王茹還怎么出去賺錢?
王茹以前也是有工作的啊。
自從嫁給了孫宇軒,已經很長時間沒有工作了。
沒有工作,說到底不就是因為孫宇軒嗎?
如果不和孫宇軒結婚,那王茹還是會工作的,說不定王茹賺錢賺的更多,還能夠升職。
反觀孫宇軒,工作上限也就到那里了。
可是王茹呢?
她還可以準備考公,將來還能進體制內,她還有著美好的未來和前途。
而且劉婷認為,正是因為和孫宇軒結婚,導致王茹沒有工作,工作能力退步,現在再出去找工作,也很難找到合適的工作了。
這部分補償,孫宇軒總要承擔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