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建新在打探謝清歡的過往,陳浪則在縣衙,向司監王云章、縣令常安民打聽宋柯的過往。
兩位大人邀請陳浪來縣衙,是為了跟他商討“廣告律法”。
因為廣告是陳浪率先提出來的,相關的律法條文,也應當問詢他的意見。
陳浪雖然知道一些現代廣告法的條例,但這些條例很明顯是不可能照搬到大燕朝的。
就比如說版權,在大燕朝就完全沒有辦法實行。
因為大燕朝有座翻不過去的大山,那就是皇權。
如果那天皇帝看上了陳浪的釀酒技術,并且在沒有經過陳浪同意的情況下,就讓皇家的酒壚直接釀制,陳浪是不可能跑去要什么版權費的。
真要討要版權費的話,就只有一個辦法,造反。
除了皇帝,皇親國戚其實也有這方面的特權,不過從邏輯上來說,只要陳浪足夠強大,也是可以跟這些人稍微掰一掰手腕的,唯獨面對皇帝,那是真的一點談判的余地都沒有。
這也是為什么古代的匠人對自己的手藝看的特別的牢的原因,非嫡親不傳。
因為一旦傳出去,這玩意就不再屬于自己,也不可能從學會的人手中,得到什么切實的利益。
想要保護“原創”,在沒有辦法收取版權費的前提下,就只能加強對原創的獎勵。
就光是這一條,三人就討論了一上午,但也沒能討論出個所以然來。
常安民喝了口茶,感慨道:“陳二郎,你現在知道察院那些人,為什么對廣告避如蛇蝎了吧。”
“這里面不僅包含有巨大的利益,也有巨大的漏洞,處理不好,后果不堪設想。”
陳浪道:“話是這么說沒錯,但學生相信,察院的人反對廣告,更多還是出于保護自身利益,沒有想這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