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護崽的行為讓我很感動。”
“放心吧,我很快就送你孩子去跟你團聚。”
今天的收獲實在是太豐富了,陳浪都不由自主的哼起了小曲兒。
“咱們老百姓啊,今兒個真呀真高興,嘿!”
其實水鴨子抓住后最佳處理方式是拔掉翅膀下的羽毛,然后圈養起來。
這樣就能得到一個穩定的鴨蛋來源。
但陳浪敢百分之百的篤定,一旦抓著活的水鴨子回去,必然會被秦氏搶走,至于水鴨子下的蛋,更是一眼都看不到。
與其便宜了秦氏跟其他幾房的兄弟,不如把水鴨子弄死拿去縣城里賣錢。
換來的錢買點肉,豈不是更香?
當然,還有一個一勞永逸的辦法,那就是分家。
只不過大燕朝律法明文規定,只有家長才有資格分家,子女是無權分家的。
如果子女想要強行分家,也可以,去衙門挨五十大板就行。
而陳浪還是個童生,強行分家,挨板子的數量還要增加二十大板!
就陳浪的身子骨,衙門打在他身上的不叫板子,叫超度法術!
所以想要分家,要么把身子骨練得跟斯瓦辛格一樣強壯,要么就各種作妖,逼迫陳老漢主動向衙門提出分家要求。
但陳老漢顯然是不會主動分家的,因為他舍不得朝廷每個月發給陳浪的五十文補貼。
陳浪提著水鴨子回到了魚竿處,正準備去拿魚竿的時候,昨兒個那股危機感再度出現。
一定是過山峰又來了!
陳浪是既害怕又興奮,咽了一口口水后,握住了自制的“鉤鐮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