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鳳的爹媽費勁巴力的找了這么個女婿人選。
男方為了兒子肯放血,彩禮五十張大團結,家里有三間大瓦房,三大件三十二條腿一條腿不缺。
以后兩個舅子說親娶媳婦沒準還會幫。
只能說理想很豐滿,現實很骨感。
金鳳一回到家,包被翻了個遍,就差搜身了。
“你掙的錢呢?就這么點?”
金鳳上交了一百二,還留二十在手上。
“這二十我留著當路費。”
“當什么路費?不去干了。”
金鳳從來沒想過不去了,且不說她在那邊巧慧一家對她都挺好的,工資也還可以,更關鍵的小王在那邊。
“為什么不去?我的東西都留在那兒了,過了年初五我就走。”
“我看你走個屁啊,你都多大了,老老實實待在家里,你穿花嬸子給你說了婆家,看看人,過過彩禮,把這事定下來。”
金鳳不干,“我不同意我也不看人,跟你們說了吧,我有對象,他是部隊上的。”
金鳳爹火冒三丈,“從古到今,兒女的婚事是爹媽說了算,什么時候輪到自己做主了?”
金鳳反駁道:“現在講的是婚姻自由。”
“我這里沒有自由,要么你就滾蛋。”
滾蛋是不可能的,想滾蛋也滾不了。
第二天,媒人就帶著男方和男方的父母來了,金鳳不認識這個人,面相上也不討喜,她前后待了沒有五分鐘,就讓兩個“押”回去了。
金鳳媽干笑了兩聲,“孩子靦腆,是她兩個弟弟硬把她拉過來的,這又急著走。”
懂的都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