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你這人不識逗啊?
我跟你開個玩笑,你一句話就把我分管財政局的權力給收回去了?
問題吧,不想管財政局這話,還真就是他自已說的,而且是在市政府黨組擴大會議上當著這么多人的面說的。
你說你是開玩笑,衛江南借題發揮,人家衛市長還可以說是你撂挑子,故意將他的軍呢。
嘴巴兩張皮,上下一碰,正也是說反也是說。
丁偉宏和王浩日那種粗坯還不一樣,他比較在意自已的面子,讓不到像王浩日那般,公開給衛江南認輸服軟,當眾賠禮道歉。
沒錯,剛才衛江南確實說了,以后財政這條線,他倆一塊兒管。
但這就是一句遮掩的話。
在此之前,作為常務副市長,分管財政局,他是有一定財政權的,這是常務副和其他副市長最大的區別。一定數額之內的資金,只要他簽了字,財政局那邊就會直接撥款,都不用市長點頭。
一般來說,普通地級市,常務副市長的權限大約在五百萬以內。
超過這個數額,就必須市長簽字了。
有些地方市長比較強勢的,可能只給常務副一百萬的權限。
還和當地的財政富裕程度有關。
在邊城,李節為了打壓市長,刻意提高了常務副市長的權限,丁偉宏這個常務副市長,有兩千萬的權限。
這個權限,都已經趕上奉城的常務副市長沈偉力了。
但邊城不過是一個普通地級市,而且地處偏遠,相對貧困,可用財力不足。很少有什么項目和工程,需要一次性撥款兩千萬以上的。
真到了那個級別,哪怕是市長也不能一而決,需要開個會商量研究一下再讓決定。
也就是說,丁偉宏實際上在很大程度上有市長的財政權。
財政那邊,執行的不是“一支筆”而是“兩支筆”的政策,屬于“雙軌制”。
現在衛江南直接就把這個簽字的權限給收回來了。
要知道,市政府黨組會議形成的決議,是有約束效力的。會議紀要蓋上市政府的公章發下去,就等通于紅頭文件。
以后批錢這事,丁偉宏簽了字不算,最終還得衛江南那邊簽字才行。
這玩意,一句“玩笑話”,就把丁偉宏常務副市長的權力廢掉了一半還多。
瞬息之間,丁偉宏額頭冷汗都滲出來了。
腦子高速運轉,想要找一個比較合適的理由把自已剛才那句“玩笑話”收回來,還不至于和王浩日那樣把面子丟盡。
只不過一時半會的,丁偉宏沒有那樣的急智。
好在他有“隊友”,而且是戰斗力很強的那種。
誰呢?
當然是召勇輝勇哥了!
召總經理江湖人稱勇哥,那不是開玩笑的。
曹丞相都不用問就知道,這是李節的部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