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冰知道這件事發展到如今的地步,已經不是自己能阻止的了,萬一稽子墨真的轉頭走了,那對公司來說,無疑雪上加霜。
遲疑了幾秒,黎冰這才咬牙道:“既然董事長覺得沒問題,我也沒什么好反對的了。”
她表達了正面的意見,聶云平頓時喜笑顏開,道:“稽董事長,江先生,您看這樣行嗎?就四千萬轉讓爛尾樓項目,行的話,咱們就去辦公室里直接把合同簽了,也省的下次再讓江先生麻煩。”
江志浩自然沒什么異議,四千萬這筆花費,是他一開始就打算出的。
畢竟以后要靠爛尾樓賺一筆大錢,如果一分錢都不掏,以后萬一聶云平反悔打官司,也是個麻煩事。
不花錢的東西,在法院的判決中,一般都會被定義為贈予。而被贈予的東西,是可以要回來的。
但如果花了四千萬,那就是另一個概念了。
聶云平虧本肯定是虧的,但只要他收了這四千萬,江志浩就再也不怕他反悔了。
隨后,聶云平熱情的拉著江志浩,去了辦公室,又讓法務部的人現場擬定了轉讓協議。
江志浩看了一遍,見沒什么問題,就直接簽字了,然后把錢匯了過來。
一手交錢,一手交貨,兩不相欠。
本來聶云平還想談談公司收購的事情,但稽子墨卻打了個哈哈,表示已經快到飯點,先解決口舌之欲。公司的事情,等明天再談也來得及。
他是不想當著江志浩的面談這些,免得影響關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