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事的這家企業,正是陽光傳媒。
此時,距離路北方在會上怒懟常務副省長董中江,已過去了大半年時間。
在這大半年的時間里,陽光傳媒,遭遇了一場行業的狂風暴雨。
就在陽光傳媒上市半年左右,國家工商總局頒布了新的《廣告法》,明令要求各地廣播電臺、電視臺、報刊音像出版單位、互聯網信息服務提供者,不得以介紹健康、養生知識等形式,變相發布藥品、醫療器械、醫療、保健食品廣告。
這一規定,如同一記重錘,直接砸在陽光傳媒的要害上。
陽光傳媒所代理的浙陽經濟頻道的醫藥廣告,瞬間全部合同作廢!
本來,陽光傳媒的董事長魏林和副總孟世華,本就沒把心思全放在業績經營上!這上市的大半年,兩人也沒有心思撲在工作上,而是到處搞人情,拉關系,兩人心心念念,只有一件事,那就是讓公司股票漲了再漲。
他倆盤算著,等一年后,公司的股票解禁,兩人就套現走人,去國外逍遙快活。
為達成這目地,魏林甚至不惜和老婆離婚,試圖通過稀釋股份,逃過創始人減持自家股票的監管問題。
原本呢,如果沒有這部《廣告法》,他們倆只要穩穩當當地做著美夢,靠著浙陽經濟頻道的廣告流水,足可以熬過一年鎖定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