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綺臉上露出一抹笑容來,“那就麻煩盛律師了。”
“凌女士客氣了,這都是我應該做的。”
既然接受了委托,那作為一名合格的律師,他就應該盡自己所能打贏官司,最大程度的維護委托人的權益。
而且,他向來看不慣那些忘恩負義,拋妻棄子,仗著有點錢有點權就胡作非為的人。
他當初選擇成為一名律師,不是主要為了掙多少多少錢,最主要的是為了伸張正義。
外界都傳不是什么人都能請的動他的,想要讓他接受委托很難。
而之所以請他作為代理律師難,有一個重要原因就是他只幫助值得幫助的人。如果一個人不值得幫助,是做了壞事想要歪曲事實,逃過懲罰,亦或者是想要侵犯別人的合法權益,那么即使對方給他一座金山銀山他也不會接手對方的案子。
相反,遇到真正需要幫助,值得他幫助,而又無力支付律師費的人,他甚至會愿意無償幫助對方打贏官司。
該了解的情況都了解了,柳絮提供的證據也都在盛從寬手上了,盛從寬交代了一些事情后便不再逗留,離開了柳絮的住處。
盛從寬走后,葉輕染看向凌綺,說道,“有盛律師在,一定沒有問題的,你只管在家安心養胎就好。”
盛從寬的能力她是見識過的,她相信盛從寬能夠搞定這場官司。
“嗯,我相信盛律師。還有,謝謝你。”
找律師的事是柳絮忙活的,但是凌綺也知道柳絮是找上了葉輕染幫忙,才讓盛從寬同意做她的代理律師。
否則,她怕是連盛從寬的人影都見不到。
“不用客氣,舉手之勞而已。而且,我很欣賞你決心獨自養育孩子的勇氣,你會是一個好母親的。”
即使凌綺不是柳絮的表姐,她遇到了這樣的事情,在能力范圍內也樂意幫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