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魚點頭,說:“好吧。”
車到了秦歌的住處,秦歌回到辦公室。
穿著青花瓷旗袍,婀娜的身姿,依舊在整個辦公室顯眼。走廊上,無數人停下來手中的工作,只為了看秦歌一眼。
太養眼了。
秦歌回到辦公室里,文件往桌上一扔。
問到陳天選,說:“你要干什么。”
陳天選注視著秦歌,說道:“把旗袍脫了。”
秦歌雙目一凝,說:“你別太過分。”
“脫了。”陳天選翹起來二郎腿,無比認真。
秦歌沒辦法,解開紐扣。
白皙盛雪的肌膚,很快露出來,那絕美的后背更是一道亮眼的風景線。
“我讓你脫了,沒讓你在我面前脫啊。”
“你去臥室里脫不就行了!”陳天選看了一眼,大飽眼福后,反而很奇怪的問道。
秦歌的身材,充滿韻味。上衣脫掉,只剩下nei衣的背影更是迷人。
她回頭過來,直接把杯子砸在陳天選臉上。
“混蛋!”
這一扭頭,風景更甚!
隨后,秦歌才去臥室里換掉衣服。
扔下來旗袍給陳天選,他直接上手,放在鼻子前嗅了嗅。
秦歌:“”
今天這混蛋怎么了,和自己以前認識的陳天選,完全不一樣。
突然,陳天選睜開眼睛。
“這衣服,味道不對。”
他是醫藥世家出生,對氣味有絕對的敏感,這衣服上,不止一種材料的味道。h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