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立:“我其實很想住飯店,房間有人打掃,下樓直接能吃飯。若如此,又怕朋友、長輩們不放心,非要邀請我住家里。”
他出門,身邊只跟了四名隨從,其中兩人也充當他秘書工作,不能照顧飲食起居;另有兩人,一名司機一名保鏢。
自己租房,就得雇傭人、廚子,程立覺得太麻煩了。萬一是敵人派的,不僅僅麻煩,還危險。
還不如住飯店,傭人、廚子都省了。
像南華飯店這種高級住處,貴雖然貴,每個房間都鑲嵌了壁式保險柜,安全又舒服;五樓是全燕城最高的樓,可以俯瞰整個城市,視野極好;五樓的房間是套房,他的保鏢隨從可以住在次臥,隨時保護他。
對程立而,錢多到毫無意義,他的世界里沒有“省錢”這個必要。
他才說了說自己想法,錢嬸立馬道:“哪有一直住飯店的?不如你住到我們家后花園,那邊有單獨的門可以進出。”
程立要住半年以上。
他最懂分寸,哪怕人家真心挽留,他也不會借住。
因為,這會欠下一個大人情。他不怕花錢,就怕人情債還不清。
他推辭了錢家,真住到飯店去了,會有其他祝家等各個人家邀請他搬過去住,一個個推辭太麻煩了。
還不如租個小公館。
云喬則道:“不如買一個。”
程立笑了笑:“孩子話。”
“為什么不買呢?你又不缺錢。”云喬追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