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子聰在文章里寫:美艷女郎溺斃護城河,衣物整齊財物不缺,是情殺還是失足落水?
他雖然這么問了,但字字句句往“情殺”這方面帶。
附近居民聽到爭吵,女人哭。
居民聚集居住的地方,有夫妻爭吵、女人啼哭的聲音,實屬平常,哪怕沒人這么說過,警備廳的人也無法指責丁子聰什么。
丁子聰又用了兩個非常模糊的“證人說詞”,大意是誰誰看到了兩個人影,但是不確定;又有誰家小孩看到兩個男女牽手。
這些肯定都是附近的人說的,但對應在誰身上就不得而知——有兩個人路過、有兩年輕男女牽手,難道不是很平常嗎?
但丁子聰都套用上。
他又說,女郎身上只有一塊懷表,沒有其他任何首飾,肯定是私奔出來的——這跟他前面說的“財務齊全”又矛盾,但他口吻篤定,很容易把人帶溝里。
最后,他看似公正發出疑問,想知道這樁案子什么時候結,真相是什么,而他字里行間已經判斷是女郎和男人私奔出來,男人殺了她。
云喬看完了,發現他文筆不算特別犀利,但那挑事兒的勁,真是鉚得十足。
這么個人!
“他挺有趣。”云喬不知如何形容,如此對自己身邊的丫鬟們說。
兩丫鬟看呆了,呆愣了片刻。
然后,長寧詢問云喬:“小姐,到底是誰殺了這女郎?她情夫是誰?”
云喬:“……”
靜心:“沒有誰,這是應付燕城晚報要發的那篇‘尋人啟事’。”
丁子聰的報紙,遠不及燕城晚報的銷量,也不及燕城晚報的威信力,不少人沒留意到這個。
然后到了黃昏,大家讀到了今日的燕城晚報時,倒是都留意到了這一則不同尋常的“尋人啟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