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嗎?”這是黎小鴨的反問。
“可以。”科穆寧停頓片刻,陰森森地接著說:“不過,我就喜歡做別人眼里的瘋子。”
黎小鴨抓著手機緊了緊,但還是接著翻譯道:“為什么?”
“什么為什么?”
“做瘋子有什么好處嗎?”
“我沒見過你這么多疑問的小朋友。好吧,讓我來告訴你,做瘋子當然有很多好處。首先,我會非常愉悅。”
科穆寧說著還忍不住心想,真是新鮮,頭一次有人跟他討論做瘋子的心路歷程。
“其次,別人會看不透你。正常人的行為邏輯是可尋找的,可推理的。瘋子又該怎么研究呢?”
“做一個瘋子很好。別人會隨時隨地地畏懼你。”
科穆寧說完了。
“也有不好的地方。”黎小鴨告訴他。
科穆寧差點氣笑了。
這小孩兒怎么還敢反駁上了?
“愿意和你合作的人,會變少。做生意需要穩定和確定性,對嗎?”知道答案,也闡述明白了自己的意思,但黎小鴨還是會在最后加上一句“對嗎”。
這是她和秦邃打交道得到的一點點經驗。
“對嗎”,是在詢問請教對方,是在試圖得到對方的肯定。
聰明的人似乎都喜歡這兩個字。
科穆寧……也受用。
“好吧,你說得也對。但我并不在乎,因為總有像王這樣的人,他不在乎合作對象是不是一個瘋子。”科穆寧并沒有要對著她發怒的意思,反而承認了。
“那像他這樣的人,有多少?”
“……”科穆寧瞇起眼,不說話了。
這小孩兒是有一點本事的。他想。
黎小鴨并不糾纏這個問題,她接著對他翻譯道:“不在乎和信任也是不一樣的。”
“什么意思?”科穆寧禁不住問。
“不在乎的人,是因為他們自己很厲害,所以不在乎,是這樣嗎?但不代表他們就很信任你。”
“所以不在乎的人能有幾個。但能和你互相信任的人,也許一個也沒有。”
科穆寧攥緊了拳頭,陰沉沉地笑了:“你竟然分得清這里面的區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