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碧云被楊霄的呵斥嚇了一跳,身體抖了一下。
不過很快又恢復了鎮靜。
楊霄拿出調查到的證據,說道:
“董碧云,據我們的調查,你在麻將館打牌到凌晨十二點,借口回超市關門,離開過至少半個小時。
這段時間你干什么去了?
回來后身上為什么有酒味?
我來告訴你當時發生了什么……”
楊霄不等董碧云開口,繼續說道:
“你從麻將館離開后,來到喬果的房間,跟他一起喝酒,直到喬果伶仃大醉,然后拿起程川放在桌上的匕首,從背后一刀殺死喬果。
最后清理好案發現場。
關上超市的門,回到麻將館繼續打牌,一直到天亮!”
“楊局長,你可不能冤枉人啊!”董碧云怪叫一聲,大聲喊冤道:
“我承認,我確實離開過一段時間。
那個時候我輸急眼了,就想著換換手氣。
回超市隨手打開一瓶酒喝了兩口。
然后去里屋洗了一個澡,才關門繼續去打牌。
你不能抓不到殺人兇手,就把罪名全都扣在我頭上把!
我冤枉啊!
再、再說我跟喬果無冤無仇,我為什么要殺他?”
董碧云在賭,賭警察沒有她殺人的直接證據,賭楊霄說這些話都是在詐她。
打麻將不犯法!
打麻將離開一段時間也不犯法!
喝酒更不犯法!
警察憑什么說她從麻將桌離開去到喬果的房間,跟喬果一起喝酒,然后把人殺啦?
只要董碧云咬死不承認,警察就拿她沒有辦法!
這也是董碧云被抓以后如此淡定的原因。
她相信自己的犯罪行為天衣無縫。
在審訊室隔壁旁聽的廖文杰和崔楷表情變得凝重起來。
根據楊霄是推理,審訊室里的嫌疑人確實很可疑,可是那些都是推理,無法成為法庭上指控嫌疑人的證據。
楊霄這么審案子,是不是太兒戲啦!
還是小說、電影看多了?
以為靠推理就能唬住嫌疑人,讓她自己主動交代犯罪事實?
這個案子看似簡單,可是案發現場除了半枚程川的指紋,沒有找到任何第三個人在場的證據。
排除程川不是兇手的前提下,真兇就像是隱形的一樣。
沒有任何直接證據指控兇手。
是典型的無證之罪!
楊霄通過被擦拭干凈的酒杯,推斷兇手曾經跟死者一起喝酒。
又根據死者主動脫掉衣褲,判斷兇手很有可能是個女人。
楊霄的第一懷疑對象是蘇曉彤。
喬果是蘇曉彤的前夫,因為債務糾纏蘇曉彤一家,蘇曉彤為了擺脫喬果的糾纏,找機會殺人。
很合理的殺人動機!
這也是楊霄不把程川交出去的原因。
換任何人來查這個案子,只要查清楚程川和蘇曉彤的關系,就能把這個案子辦成蘇曉彤指使程川殺人的鐵案。
作案動機、兇器上的指紋,即便程川和蘇曉彤不承認,也足夠零口供定罪。
楊霄目前的局面很危險,他是出于對程川的足夠信任,才在廖文杰和崔楷面前力保程川,萬一抓不到真兇,程川就會被認定為殺人案,楊霄難逃包庇的責任。
程川沒有殺人!
蘇曉彤也沒有作案的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