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天!”錦朝朝開口。
三十天后,她肯定得回去了。
回不去,就算她在這兒靈魂不死,她的肉身也得營養枯竭,被活活餓死。
這鐲子確實值錢,但前提是在盛世。
如今亂世,現銀才是硬通貨。
這也是她身上唯一能拿得出手的東西。
任何時代,沒有錢寸步難行。
掌柜的思索片刻,覺得錦朝朝要的多,自己做不了主。
“姑娘,您稍等。我去找老板問問,他若同意,我給您寫當票。”鐲子是好鐲子,但二百兩黃金,確實要的太多了。
錦朝朝也不著急,等了一個時辰,掌柜的回來,喜笑顏開地給他拿來一百兩黃金。
“這是票,您可要收好了。一個月后,可憑票回來贖。”
錦朝朝拿了黃金,禮貌地點點頭,“謝謝掌柜和老板,這份恩情我肯定會記在心里。”
掌柜的心里高興,想著這姑娘眼神清澈,氣質不同,必然不會騙人。
*
一家面館。
清寧把頭伸進布袋,看著一堆金條,當場就驚呆了。
“我的天,終于有錢了。朝朝,咱們去清溪院救暮馨吧,過了今晚,她就要被那些糟老頭子玷污了。”
錦朝朝抬手給了清寧一個爆栗,“這是我用鐲子換的錢,你一分也別想動。”
“老板,給我來兩碗面,一碗加蛋,一碗清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