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府改鑄五銖錢,主要目的是樹立信譽,穩定金融,使私鑄者無利可圖,自行放棄犯法的勾當,以徹底解決私鑄問題。
各郡國官吏,因舊的習慣難改,依舊上下聯手,以謀中飽私囊。
漢武帝采納了公卿們的建議,于元鼎二年(公元前115年)收回了各郡國的鑄幣權,由中央政府統一鑄造,統一貨幣發行,從而防止了另一次惡幣的泛濫。
漢武帝收回鑄幣權以后,由漢武帝中央政府統一鑄錢。
三官五銖就是這個時候鑄造的。
該錢制作精美,邊郭工整,重量準確,錢文秀麗,為錢中楷模。
三官指鐘官、辨銅、均輸(技巧),統指政府鑄錢的機構。
中央為推廣均輸法,新設水衡都尉一官,在長安上林苑辦公。
上林苑是政府鑄錢的機構,是漢初在原秦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