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已經離婚一年多了。”李蒙走進來,目光冷淡又帶著隱藏的恨意,他語氣譏諷:“張招娣,當初離婚的時候我們簽過協議,錢給你孩子歸我!現在你是什么意思,而且你也知道那是你女兒?!”
一想到春顏頭上的傷疤,李蒙連殺人的沖動都有了:“再有一次,我不會放過你的!”
張招娣認識李蒙這么多年,從來不知道他還有這么兇狠的一面。印象中的李蒙就像一只沉默寡的老黃牛,打不還手,罵不還口。
長時間養成的習慣,張招娣立刻罵了回去:“李蒙你是不是瘋了,你還敢罵我?那孩子是我生的,我抱走怎么了?再說了,你一個大男人會照顧孩子嗎,要我說還是抱回去給我父母養著,你每個月給他們生活費就行了。”
“不可能!”李蒙死死盯住她:“春顏是我的,我不會讓你帶走的!”
如果她對孩子好,他當然不會做一個自私的父親,可是那家人是什么品行他比誰都清楚!哪里是想要孩子,根本就是想要錢!
一天沒有養過這個孩子,她怎么有臉說出這種話?
“李蒙,我這是為你好!”張招娣撇撇嘴,似乎料定了李蒙不會真的把自己關進監獄,語氣也更加帶著原有的傲慢:“你現在工資這么高,就出點錢就能把孩子擺脫掉你還不樂意呀?我又不多要,一個月給我一百塊錢就行。”
“一分錢我也不會給你。”李蒙徹底失望了,他看向對面做筆錄的小警察,然后堅定道:“警察同志,這個女人把我的女兒摔傷了,請你們按照規章制度辦事!”
這男人還真要把孩子的親媽送進去?
張招娣這個時候才終于知道慌了,她瞪大眼睛,看著李蒙喃喃開口:“李蒙,你竟然要送我去坐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