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怪我自己。
單純的抱有某種幻想。
現在還說個了斷吧。
將所有的一切都切割開來。
我是我他是他。
只是,離婚的話,此時其實也剛剛好。
“我們離婚吧。
在最后的時間。
帶著彼此曾經,還剩下的一絲回憶。
再晚些的話,估計彼此就要難堪了。”
我聲音淡淡的。
看著林婉有些微紅的眼睛,說出了聲。
我不是不知道我在做什么。
也正是因為知道,我才有些不舍。
愛一個人不說粉身碎骨。
可那種,深入骨髓。
卻仍然要堅持的感覺。不是一般人所能夠理解的。
哪怕是,許多正在熱戀的情侶,我敢說他們依舊不夠愛。
那為了彼此,而遠赴山海,面對全世界的勇氣。
恰恰是真正的愛情,難能可貴之處。
可是這樣的感情,世界上是不存在的。
反正我沒有見過。
但我曾經以為,我擁有過。
時間和氧氣一樣。
都是毒藥。
待久了都會腐朽。
都會加速,讓保質期提前到來。
魚肉罐頭,肉罐頭,面包,牛奶以至于咖啡質粉,所有的一切都有一個保質期。
而愛情,保質期則依人而定。
我和林婉一起走過了,最好的4年。
分開了三年,又結婚了八年。
那么多年的時間。
其實也已經看過了很多風景。
盡管其中不一定全都是幸福快樂。
但總的還說,還是有一些值得回憶。
他們如同最閃亮的寶石,曾佇立在我的記憶中,夜夜圣光。
我想在我死的時候,可能在那一刻,我會見到真正的林婉。
他站在我的記憶,會笑著對我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