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什么錯呢?
我不清楚也不明白。
但是我清楚的知道我該離開了。
這里并不適合我。
留下來也不過是和林婉繼續添堵而已。
至于劉洋。
那個時候我就已經懷疑他們出軌了。
只不過我當時還沒有明確確切的證據。
僅僅只是一個舞伴的話,
我當時倒也覺得合理。
畢竟好歹是有理由。
我當時還天真的認為。
林婉他打我僅僅就只是因為。
我對他的忤逆而已。
可事實情況是放到現在來看。
當時他就已經是在報復我。
不僅僅是在精神上對我進行折磨。
同時在肉體上也同樣給予我傷害。
我那個時候還不理解。
我甚至是想不到。
為什么一個人可以將一件事,當做恨意記了整整幾年。
可是我當時明明一切都是為了林婉好。
也許如果我不說的話,
這一輩子林婉永遠都不會知道。
我曾經為她付出的一切。
當然我也沒有主動開口將一切暴露出來。
那會顯得我虛偽。
用虛偽來形容其實并不太好。
更多的話其實是我也不希望林婉知道。
我并不是想要讓他也活在愧疚。
今天只是因為。
我覺得這一切已經失去了。
告訴他的必要。
我們已經結束了。
他知道與不知道其實都已經失去了意義。
就算是我告訴他又能怎么樣?
重新開始亦或者,破鏡重圓?!
可是我們現在不是已經在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