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高中時期的好閨蜜,一個嫁給一區的男人,一個在蘭宇城常住。
也就是這周,在蘭宇城的那位決定回企山市待一周,見見老朋友們。
回看自己,推杯換盞只是應酬,交心朋友也找不出一個。
他的日子雞零狗碎,而她卻在越變越好。
不應該的。
這女人不應該的。
她就應該只在公司和家之間活動,她就應該給他洗衣服洗襪子,為什么最近不給他做飯了?
弟弟什么傷需要去陪著一周?
他開始覺得她離自己越來越遠。
他開始酗酒,開始把這些怨氣變成具象化的疼痛深深地刻進自己“愛人”的骨血里。
他這副樣子像極了少年和姐姐的繼父。
這樣的家庭,在二區也太普遍了。
好像,大家都默認,普遍的就是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