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于村長要去于家村,于若曦也樂得一同過去。
她趕著回蜂窩煤廠,那邊事情還很多,兩個孩子在家,就算有葉建斌看著,可萬一他忙著上班了,連去托兒所都沒人接送。
等他們拿著火把出發,劉青山居然意外拿了把手電出來。
惹得于若曦好似看稀奇物件一樣盯著看。
“沒見過吧?”
劉青山得意得很:“兒媳婦過門時的陪嫁,一直放在那,沒舍得用。今晚想著趕夜路才拿出來。”
準確來說,就是拿出來顯擺。
這年頭的手電筒金貴得很,還屬于三大件。一般只有有錢人才能擁有,屬于高消費品。
俗話說:“敗家子,三樣兒,車子,手表,電棒兒。”
那電棒兒就是指的手電筒。
當然,三大件在各個地方也各有不同。至少,在葉家灣于若曦就很少見到。
“確實稀奇,照路都這么亮堂,難怪你舍不得拿出來用。”
于文禮的語氣酸溜溜的。
眼饞得緊,他家可沒有這么精貴的好東西。
“害!你以為我不想拿出來?兒媳婦看的緊,輕易不拿出來。這不,今晚還是她高興了,才主動拿給我用一晚,明天就得還給她。”
鄉下地方很難買到電池替換。要買,得進城。
對鄉下人來說,進一趟城不光一整天都掙不到工分,還得花路費錢,太浪費。
“愿意拿給你用,你兒媳婦已經很孝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