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是到醫院里看了下腳傷,買了些狗皮膏藥往腳上貼了貼,總算好的很多了,就是兩個星期內不能穿高跟鞋了,說出去也丟人,四厘米的高跟鞋也會扭到……
“不用打包了,給她現穿。還有這雙,扔了。”沈泉在柜臺前把已經打好發票的平底鞋放在了她的腳邊,“先穿著把。”
“哦,謝謝。”把發票偷偷的收入口袋里,然后才穿上沈泉特意為她買的一雙鞋,琢磨著等工資發下來就把錢還給他,不然一直都平白無故的接受他的幫助也實在不太好意思了。
就是經濟方面的困難又給了她一個大大的打擊,先前給東東買了一套生日禮物已經讓她勒緊褲腰帶過日了,而至于這雙鞋的錢……
坐上車就把發票拿了出來,上面的價格:1968元。
啥?一雙小破鞋就要了她二分之一的工資?算了,到時候再說吧,實在不行回家一趟,求神拜佛的向老媽討一點生活費,湊合湊合著把下個月將就的過了吧。
但是和沈泉在一起去咖啡店里赴約,不是預想當中的當成了電燈泡。柯若溪一個勁的在吃,沈泉和安圣晞談著談著就在她的碗里添了一次又一次的茶和蛋糕。
才剛剛吃完,沈泉就莫名其妙的又點了好幾份的水果拼盤,正巧她今天早上沒有吃飽,還有午飯也不用愁了,就是沒找到塑料袋,好給小紅裝回去。
總的來說,已經吃的要兩眼發暈了。
等沈泉和安圣晞聊完以后,已經是下午了,沈泉開車說要送她,不過考慮到還有安圣晞的存在,就婉的拒絕掉了,反正從咖啡店里走到公交車的站點也沒有太遠,就是比較麻煩,因為腿上的傷不能做太大的運動。
所以只能一瘸一拐的在街道里走,走了好長一段路才發現,不是想象中的簡單,她已經走了一個小時多了,怎么回家的站點就是沒有出現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