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禾外婆氣笑了,她的寶貝女兒還知道顧及自己安全,有事讓小弟出面呢!
“你知道你今年才十三歲嗎!”
按照《勞工公約》,十三歲的林禾肯定是不能工作的,即便她是那個小老板也不行。
到時候她這個母親要被叫去談話,嚴重點監護權方面還要追責。
在m國,當下這方面卡得非常嚴格。
“媽媽不要擔心,我是以你的名義做事,作為女兒我只是偶爾幫你傳個話,不算工作的。”
就算調查局來找麻煩,她也有理由脫身!
林母當然知道入鄉隨俗這件事,她在放手去做的前提,就是不能給媽媽帶來麻煩!
瞧著女兒小大人的模樣,林禾外婆頭疼地揉了揉太陽穴,細細詢問起女兒搞的小生意。
結果意外發現,這規模比她想的還大!
固定員工不光是她見過的這三個小弟,外頭還有五個人!
而非固定的居然高達幾十名!
這些全是林母的同學,他們負責搜索商品,凡是被選中了會有傭金,其中也包括打聽誰家需要什么東西,誰家喜歡什么東西。
到時候林母的小弟可以帶著物品精準推銷。
林禾外婆聽得嘴角抽抽,然后道:“你之前倒賣都被舉報了,怎么確定這次他們不會出賣你?”
“我讓小弟去做的,同學以為我也是兼職,不會聯想到我身上,而且他們只是放學時跑跑腿就能賺到零花錢,傻子才舉報呢。”
林禾外婆看著女兒得意的面孔若有所思,不得不說,女兒做得的確周全。
女兒的天才頭腦讓她驚訝,她在想自己將女兒保護在象牙塔里好,還是讓她自己去闖,在風雨中成長為荊棘玫瑰更好。
自己做的事情隨時可能沒命,如果女兒被養得不諳世事,她又將如何靠自己生活?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