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林婉不歡而散,我有些失落,但轉念一想,或許這段距離對我們都有好處。
我回到房間就接到了喬珊的電話。
“裴大少爺,我們重金打造的工作室,你能不能稍微上點心?下午月會來不來?”
最近工作室出品的作品收益都不錯,我也的確因為這一個月都在忙碼頭上的事情,沒有去找過她。
聽著喬珊的抱怨,我也只能摸一摸鼻子,有些不好意思地應著:“當然去了。”
下午到了工作室倒是沒有什么特別的事情,都是些例行的匯報和討論。
喬珊把最近的工作總結遞給我,我翻看著,她的效率和專業讓我很放心。
會議結束后,我坐在辦公室里,她敲門進來:“這是林氏送來的合同。”
我接過合同,瞥了一眼封面,林氏的標志鮮明。
見我沒有動作,喬珊實在好奇:“你確定要接這個綜藝?”
“恩,這是我答應林婉的,離婚前最后一件事。”我淡淡應到,聲音中聽不出悲喜。
喬珊多看了我兩眼,嘆息一聲,坐在了桌對面:“合同我讓法務看過了,圈起來的合同后責任你要看一下,在綜藝后一年內,你不能有任何的負面新聞,要不然工作室要承擔天價違約金。”
“恩。”我翻看了下合同,目光落在那幾個法務標注的條款上,但是沒有在呢么停留。
最后在喬珊的注視下翻到最后一頁簽上了字:“沒事,這些我都會注意的。”
喬珊看我如此果斷,也不再說什么,只是叮囑了一句:“那你自己注意點,其他文件你也看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