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開家后,我住進酒店。
這一夜睡得并不踏實。
我夢見許多和宋茉有關的事。
比如我們在高中相識,明明對彼此都有好感,卻青澀地沒有捅破這層窗戶紙,直到大學才確認關系。
又比如,我們第一次約會,拉個手都會臉紅,反應過來后,又會啼笑皆非。
再比如大學畢業,公認的分手季,我被父母要求出國留學,而宋茉決定留在國內創業打拼。
我們因此大吵一架,冷戰半個月。
最終我還是不愿意放棄這段感情。
我頂著父母失望的目光,選擇留在國內幫助宋茉創業。
也是從那時起,我與父母的關系生出嫌隙。
所以,在我與宋茉結婚時,他們甚至不想出席婚禮,但他們還是不忍心兒子難堪。
在婚禮開始前到場,強笑著獻上祝福。
我曾信誓旦旦地和他們保證,我和宋茉會恩愛一輩子。
父母見識到我的決心,也逐漸接受宋茉。
我們一路走來,磕絆不少,尤其是創業初期,艱難萬分。
還是我爸媽看不過眼,在暗中幫扶我們,公司才能順利上市。
所以我才不明白,我們為什么會走到今天這一步?
第二天一早,宋茉打來電話,她同意離婚。
我們約定上午十點,在民政局碰面。
司機將輪椅放好,因為我手上的傷還沒痊愈,所以只能在他的攙扶下挪到輪椅上。
我剛坐穩,一輛黑色布加迪停在不遠處。
宋茉一邊打電話,一邊下車,似乎在商談業務。
她看見我,說了兩句就掛斷電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