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也聽見了,拎著李原走回來問道:“什么3萬塊錢?”
方盈心里一笑,現在李原已經和藍夢領了結婚證了,她就可以補齊證據了。
“就是津城啊,公社招待所,廁所藏尸案....”
“閉嘴!”李介和李原同時喊道。
但是方盈才不聽他們的,對警察道:“我想起來了,李原說他跟兇手王群是好朋友,再說我明明沒對王群說我帶了錢,他怎么就知道我有錢?肯定是李原告訴他的,李原知道我有錢!”
警察眼睛都亮了,他們也要參與到大案里了?他們抓到了大案另一個兇手?
李原要瘋了,睚眥欲裂道:“我不知道你有錢!是你自己告訴王群你有錢的!”
方盈無影道:“我就是再單純,也不會告訴一個陌生人我帶了幾萬塊錢吧?是你當時在路上問我為什么去津城,我看在你是我姐姐同事、領導兒子的份上,才告訴你我去采購的,沒想到就被你聽到心里去了,晚上就給我們安排了一個黑店。”
眾人頓時議論紛紛:“噢,原來如此!”
“就是說,傻子都不會跟陌生人說自己有錢。”
“看吧,這就叫說者無意聽者有心!”
“這年頭,熟人都不能信啊!”
方盈這說法太合情合理了,而且完美掩蓋了李原帶他們住黑店的原因:欺負方蕓。
方蕓偷偷低頭擦眼睛。
李原有苦說不出,牙齒都要咬碎!
他也不能說出真相,自己沒打算偷錢,只打算偷人!現在說了只會罪加一等,死得更快。
李介已經冷靜了下來,反正3萬塊錢也追回來了,現在王群死了,只要他兒子咬死了不認識王群,問題也不大。
至于余晶.....他也有她的把柄!
他盯上了方盈,學了藍夢那招,問道:“照片是你拍的吧?聽說你當時從王家逃出來,回了招待所,然后你就偷偷藏在窗戶外面了.....小姑娘家家的,愛好這一口。”
他不好過了,也要拖她下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