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話簡直就是誅心了。步京春嚇得伏跪在地瑟瑟發抖,連連求饒。
他做夢也沒想到,這件事情他做的這般隱秘,竟然還被抖露了出來。果然應了那句老話“法網恢恢,疏而不漏”。
步驚春被當殿去了紗帽官袍,押入大牢,待進一步查明其罪后,再行發落。
景衍下旨:冥婚乃陳規陋習,全國禁止任何形式的冥婚,違令者斬立決!買賣同罪。嚴厲打擊鬼媒人,或借此斂財的妖道妖僧,違者同樣斬立決!
十天后,步驚春的事情查清,他被判了斬刑,五天后處決。所幸,沒有牽連家人。當天,他的正室夫人拿著茶飯去牢里看他。
她的神情十分冷靜,面上無悲無喜,默默的放下茶飯,等他吃得差不多的時候才說:“我一直都知道她的存在。現如今,我只想問你一句,值得嗎?”
步驚春捧著碗,眼淚大顆大顆的落進碗里:“是我對不起你和孩子們,也對不起她,更對不起那個女娃娃。”
他的夫人沒再說話,只是默默的收拾好東西,走了。
有的人,有的事,一轉身就是一輩子。有的錯,一旦犯了,就不會再給人第二次活著的機會。
八月中的一天,蔣禹清如同往常那般騎著白小十出宮去和安醫院。一位頭發花白滿臉滄桑的婦人和一位年輕姑娘攔住了她:“娘娘請留步。”
蔣禹清仔細辨認了一下,認了出來:”你是那天持刀砍人的那位大嫂!”
那婦人道:“正是民婦“。
蔣禹清問她:“你今日找我可是有事?”
那婦人卻拉著身邊的年輕姑娘跪了下來:“娘娘,請受民婦一拜。”說著“咚咚咚”磕了三個響頭。
蔣禹清拉她不住,只好受了。
那婦人道:“雖是陛下的旨意禁止冥婚。可五城兵馬司的官爺們都跟民婦說了,是娘娘幫了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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