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段時間后,見并無人發現,膽子就漸漸的大了起來,從開始的一千擔到一萬擔,到后面的幾萬擔。
撈得的盆滿缽滿。
然三年任期滿,嘗到了甜頭的管義偉哪里肯走,便又拿出一大筆銀子來,打點一番。又因為這是邊境府城,愿意來的人不多,因此,他順利的留了下來。
這一任,他更加的變本加厲。不僅勾結下官,甚至直接拿下官的女兒要挾其同流合污。因為夠狠,所以撈到的好處也就更多。
正所謂成也蕭何敗蕭何,他做夢也沒想到,第一個把刀子捅向他的,正是他自覺永遠不會出岔子的“親家”方鐸。
貪污受賄行賄、要挾威逼下屬官員,強占官家女子,通敵叛國,數罪并罰。管義偉最終被景衍判了斬立決,抄其家,夷滅三族。
最終,他為自己無限膨脹的私欲付出了慘重的代價。
臨死前,管義偉看著旁邊跟他跪成一排的家人,和劊子手高高舉起的大刀,終于流下了悔恨的淚水。
如果,當初不那么貪,如果當初謹守本分,是不是就不會有今天的滅族之禍了。
只可惜,人生沒有如果。
管義偉一家伏罪,其中的方家女方思,為管家強霸而來,并不屬三族之列,因此放其歸家。管家本家受其牽連,也被抄家流放三千里。
涉案的一眾官員中,包括京中那位收了銀子后,給管義偉大開方便之門的吏部高官在內,依據罪行輕重,被殺的殺,抄家的抄家,流放的流放。
蓋州縣令方鐸,按罪當斬。但景衍考慮到他犯罪并不為利,實屬被逼無奈。
并在天駕到來之時,又主動自首,全面協助調查本案有功,因此格外開恩,饒了他一命,只判了他流放肅州戈壁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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