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不覺間,這個電視專欄節目,硬生生被刁魁安引導成了“庭審模式”。
刁魁安是原告,而衛江南成了被告。
想要證明你自已“無罪”,你就必須拿出過硬的證據來。
關鍵這又不是正經八百的庭審。
正經八百的庭審,衛江南剛才說的那些,執法民警的證詞,犯罪嫌疑人的供詞,受害者的證詞,全都是硬邦邦的證據。
法律認可的。
根本就輪不到刁魁安來質疑。
質疑也沒用。
法院一定會采納。
可是現在,這里沒有法官。
刁魁安非常雞賊地將一頂“口說無憑”的大帽子扣在了衛江南頭上。
執法民警全都是你的下屬,犯罪嫌疑人被你捏在手里,受害者現在是“既得利益者”,他們全都有私心,說的話不可信。
你想要取信于天下,那就請你拿出更過硬的證據來。
比如說,現場錄像資料。
但根據刁魁安的了解,余宏沖進包廂,正好是李成虎舉刀砍殺尹善志的瞬間,千鈞一發,余宏果斷開槍。
哪怕衛江南他們隨身帶著攝像機,這一幕也是無法有效抓拍下來的。
這就叫死無對證。
人你們殺了,但你說不出來必殺的理由。
刁魁安的立論就站住了腳。
衛江南就屬于理虧的一方。
至于說后續法院怎么判,一點都不重要。
時效性完全沒有了。
刁魁安等人的目的,就是要讓衛江南在這次電視節目上一敗涂地,名聲盡喪。之后法院再怎么判,都已經根本挽回不了這次電視直播節目造成的巨大影響。
更何況,就算法院判了,認可了衛江南和公安機關提供的證據,在不明真相的群眾看來,這也是“暗箱操作”。
是官官相護。
類似的例子,不勝枚舉。
法院判決之后,被人質疑的案例還少嗎?
他們要抓住的重點,本來就是“野蠻執法”、“隨意開槍殺人”、“不顧群眾安危”、“草菅人命”。
等法院判決的時侯,說不定衛江南都已經灰溜溜地滾出奉城了。
看著刁魁安得意的嘴臉,衛江南就笑了,淡淡說道:“刁教授,當時在現場執法的,是我們,而不是你。”
“現場是個什么情況,我們比你更清楚。”
刁魁安也笑,通樣不徐不疾地說道:“這一點,我承認啊。衛局長,我問的是,當場開槍殺死李成虎,是不是真有那個必要。”
“你們現場執法人員的判斷,到底準不準確。”
“退一萬步說,就算是情形如通你所講的那樣,難道就不能打胳膊大腿這些非致命部位嗎?非得一槍爆頭,把人殺了?”
“那也是一條人命!”
衛江南點點頭,不再理他,轉而望向楊歌。
“主持人,我們有現場錄像,我建議,把這個錄像播放一遍吧!”
.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