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到膳食擺放好時,朱元璋為朱雄英盛了一碗烏雞湯,“這是咱特地命御膳房燉的烏雞湯,大孫你每日批那么久的折子,可得好好補補。”
“多謝皇爺爺。”
朱雄英覺得自己是該補補,天天批折子確實要耗費不少心力。
用完晚膳,朱雄英和朱元章爺孫倆便一起在御花園中散步,飯后消食也是養生之道。
“爺爺,孫兒近日有一個想法,思慮良久,若是在京中實行,定有良效,您可愿聽聽?”
朱元章也沒有多想什么,他的大孫敢想敢干也無妨,便說道:“好,你說吧,咱聽聽看。”
朱雄英緩緩道:“孫兒想在京師之中增加一個法院,可歸屬于刑部之中。”
朱雄英想要建立法院的想法由來已久。
他希望大明的將來能夠做到依法治國。
如今的大明朝在刑事審訊上太過個人主義,諸多的案件以及刑事判決,全部都建立在主審官的個人經驗上。
長此以往,一則容易滋生腐敗,使得官員的權利被濫用,二則容易發生冤假錯案,使得百姓有冤無處申訴,面對權貴壓根沒有半點反抗的機會。
原本平靜美好的生活,可能就是因為主審官的一念之差而徹底被摧毀,這對于平民百姓來說何其殘忍!
“那你這個法院與大理寺有什么區別?”朱元章問道
大明司法是以刑部、大理寺以及督察院共同分管,并稱為三法司。
如果遇到了重大案情,涉案人員復雜或是地位較高,則會有三法司會審,稱之為“三司會審”。
在職權分工上,三司和后世的檢察院、最高法院相同。
三司職權分明,各掌其事,朱元章不清楚自己的大孫怎么突然想到了建立一個法院。
朱雄英趕緊解釋道:“皇爺爺圣明,三司職責分明,對我大明律法更是熟悉,推行律法也是行之有效。但是孫兒認為三司之中有一個最大的問題,那就是官員本身。”
“孫兒希望另外再建一個法院,本意是希望有一個能夠嚴格地以我朝律法作為行事依據地方,無論士農工商,還是朝廷勛貴,都應該受到律法的約束。”
“如果要做到這般程度,就需要另外設立一套司法班子,與三法司的官員們徹底區分開來,當然隨著實行還需要不斷地完善相應細節,才能使法院的設計不會空有其表。”
“如今我大明朝廷的律法是以刑法為主,民事訴訟為輔的,就孫兒看來,可以調換一下兩者的位置,以民事訴訟為主,刑法為輔,使律法更得民心。”
大明律法對于主審官來說,基本都是最后的參考,有的甚至就是一個上書的文本依據。
但是接手的案件基本還是按照主審官自己的辦案經驗,這樣處理案件又快又方便,旁人也無法提出異議,反正一切聽青天大老爺的!
在這樣的情況下,受害人的感受和利益都在一定的程度上受到損害,并且無法申訴。
當案件的判決都依靠著主審官的個人偏向,那判決的結果也會出現偏差。
舉個例子,一個被判了死刑的重刑犯,如果他巧善辯,抓住案件中的一個漏洞,巧舌如簧再加三分演技,說動了主審官,那就未必不能逃脫死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