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江逾風最大的過錯,也是林禾眠最有利的一點。
今天的主審法官是一位女性,聽到這,特意抬頭看了一眼江逾風等他的回答。
江逾風就站在那里,淡定自若提交了第二份資料,這次是由他的律師來發
:“由于對方的故意隱瞞,我方當事人是在上個月才得知自己有兩個孩子流落在外,不存在主觀上的不聞不問,這份資料的第一頁是證明我方當事人得知自己有兩個孩子的證據。”
他的律師說話,江逾風補充
“我在婚姻存續期間就十分希望有我們共同的孩子,為此,我曾在我們的新房預留了兒童房,請看材料第二頁,兒童房的照片。這足以證明,我對孩子們的到來是充滿期望的。”
法官翻到第二頁,看了一眼兒童的照片,確有其事。
所以從主觀上,雙方對孩子們的出生都是抱著期望的,這點上,不分勝負。
江逾風提交的第三份資料里,是證明自己有足夠的能力來撫養孩子。以他的經濟能力,能給孩子們提供最好的生活條件與最好的教育,這點上毋庸置疑,是任何人都無法比擬的。
材料里,他甚至為孩子們規劃好了一切,就是跟著他,人生就是走在康莊大道上。
最后,他直不諱
:“我對孩子們的母親還存有深厚的感情,我也十分希望能夠與孩子們的母親重建家庭。如果無法再重建家庭,我將終生不娶。所以如果孩子們跟著我,一定會在一個非常簡單的環境中生活。”
他說完,意味深明看了一眼林禾眠與旁聽席的易木旸,眼神堅定。因為他忽然的告白,不僅旁聽席的人,連法官都忍不住多看了她一眼。
輪到林禾眠發
“我與對方的意見恰恰相反,任何孩子的成長,優越的經濟條件不是必備的,我認為只要能保證孩子的正常生活水平就足夠。另外對孩子未來的規劃更是家長自我愿望的表現,與孩子無關,對方的育兒方式未免太理想化了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