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把自己摘出當事人的身份,以一位律師的身份來客觀分析這個案子。
雖然孩子們不是在婚姻存續期間生的,是她獨自私下生的,但是法律規定父母雙方都享有同等的權利與義務,所以這一點上,她與江逾風是平等的。
法院在判孩子撫養權時,一般會從生育能力,孩子們情感所屬、父母雙方的生活環境,父母雙方的經濟實力、精神狀況等來綜合考慮。
在生育能力上,她與江逾風是一樣的,誰也不占優勢,甚至從男女身體差異上來看,男性的生育能力以及生育年齡要比女性強,所以她是生育弱勢的一方,反而有優勢;
從情感上來說,兩個孩子都是她親自帶大的,與她感情深厚,所以這點也是她有優勢。
從家庭生活環境上來看,江逾風未婚,她也未婚,打個平手,但從他工作忙碌的程度上看,根本沒有時間照顧孩子,這點上,她也有微弱的優勢。
那么最后一點就是從經濟上來判斷了,這一點,是林禾眠沒有任何優勢的一點,因為經濟實力太懸殊,沒有任何可比性。雖然如此,但是以她目前的經濟實力,保障兩個孩子的基本生活也沒有任何問題。
所以,綜合所有情況考慮,她的勝算還是很大的,前提是江逾風不動用任何關系。但是可能嗎?就以他的行事作風,只要出手,必然就要達成目的的性格,他一定會用盡各種手段的。
把所有利害關系都理清之后,即使內心還是沒底,但已足夠冷靜與理智來應對這件事。為了孩子,身上會自動長滿鎧甲,刀槍不入,無所不能。
她第一次主動給陸闊打電話,想打探江逾風的計劃。
陸闊接到她電話很是高興,一疊聲地喊
“喲!禾眠啊,太陽從西邊出來了。”
林禾眠對于他每次故意浮夸的反應已經習以為常了,單刀直入問
“江逾風要跟我搶孩子撫養權的事你知道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