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令看似退讓,實則是拿那“五十大板”來給蕭瑯施壓。
動刑的人是縣令的人,刑具常年擺在縣衙中。
行刑時要用多大的力、是要將人打得看起來皮開肉綻實則不傷筋動骨還是將人往死里打、刑具上要不要涂抹些能加重痛感的藥......這一切都是由縣令說了算。
如果蕭瑯選擇繼續告縣令,那么等待他的就是足以讓他斷送性命的一頓打。
反之,蕭瑯不告了,那么縣令就能以此為由,將他的退縮說成是因誣告而心虛,從而將此事圓過去。
“既然縣令有罪,那就揭發他!”
百姓類似的呼聲越來越高。
而蕭瑯則如青竹一般筆直站著,以內力喊出一段話:“當初他主動將朝廷造船的訂單交給我。”
“按規定,你該先受刑!”
縣令的怒斥被蕭瑯那蘊藏內力的聲音所遮掩,衙差聽令去阻攔蕭瑯,也被蕭瑯身邊的韓靳給一一打了回去。
蕭瑯的話似從天上而來,洪亮、沉穩、清晰:“我接下單子后,他多次明示暗示我招工,我覺得沒必要,便沒有答應下來,直至他利用官職再次對我施壓,我不得已遂了他的意,此后沒過幾日,他就帶人將一批工匠搶走了。”
聽到蕭瑯所,在場的百姓都能猜到前去船塢的工匠中有人出事了。
果然,下一瞬,蕭瑯的語氣充滿了沉痛,語速慢了下來,音量亦不如方才響亮,卻字字都戳人心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