拐賣的人本來就不是好人,能賣拐賣的孩子的買家肯定也不是好人,再加上任渺渺是女孩子,她被拐賣以后的日子過的非常的慘。
一開始買她的人家是沒孩子的,對她還行,只能冷漠了點,但是至少沒讓她餓肚子。
可是后來那家人也懷了孩子,生出來以后還是個男孩,任渺渺就成了野草了,又不是親生的,還是女孩子,對她動不動就是大罵,不給飯吃。
嫌棄她。
甚至還在大冬天把她推到了水里,企圖讓她早死。
奈何她生命力頑強,自己爬了上來。
后來村子里來了一個蠱娘,對方需要買個孩子來養蠱。
于是任渺渺就被買走了。
玩蠱的人大多數都沒有人性的,更何況是買孩子來養蠱的,任渺渺后來在蠱娘那里的日子過的簡首比饑餓挨打還要可怕。
她能感受到那些蟲子在她的身體里亂鉆,亂咬,她每天都過的痛不欲生。
蠱娘買她就是為了養蠱的,自然不會讓她輕易的死。
求生不得,求死不能。
只是后來時間長了,她的身體己經適應了蠱蟲,她也成了蠱娘嘴里最好的養蠱容器,漸漸的,她也掌握了蠱的能力。
再后來,她利用身體里的蠱蟲反殺了姑娘,獲得了自由,從深山里跑了出來。
只是她這些年一首在大山里,對外面的世界一竅不通,也沒有錢,行走不便。
于是她就去了警察局自首,提供了自己的血液,最后在的親子庫里找到了她的親人。
秀秀的大姨。
那個時候她剛從山里逃出來沒多久,就是一個土包子,又黑又瘦又小,丑的一批。
她以前覺得活下來就好。
但是來到了都市世界,她也會自卑,尤其是看到別的人光鮮亮麗的。
這種極致的自卑在見到了秀秀的時候達到了頂峰。
她的表姐。
憑什么秀秀可以那么漂亮,那樣陽光明媚,受大家的追捧和愛戴。
他們都是喜歡她的那張皮。
所以,她利用了蠱蟲,把秀秀的屁給剝了下來,穿戴在了自己的身上。
因為不是她自己的皮,所以做不到那么完美的融合,只能融合七成。
但是秀秀太漂亮了,只是七成,她就從丑小鴨變成了白天鵝。
其實秀秀變成了這攤爛肉以后一首想死,任渺渺卻不能讓她死。
皮是秀秀的,秀秀一旦死了,這皮就不能用了。
所以她每個星期都會來一次,給秀秀下蠱,確定她死不了。
她要讓秀秀這輩子都死不了,躺在床上痛苦一生。
不!不對!
也許哪天她看上了新的一塊皮,就會讓秀秀解脫了。
其實她今天看到林翩翩第一眼的時候,她是看上了林翩翩的皮的。
并且有打算,等離開了以后就跟林翩翩勾搭上,然后悄無聲息的奪走林翩翩的皮。
就像奪走秀秀的皮一樣。
但是她萬萬沒有想到,林翩翩長得這么漂亮,就是一個嬌滴滴的大小姐,她竟然有這樣的本事。
現在被定住了,她很恐慌,有種當初被姑娘買走的害怕。
林翩翩沒把任渺渺放在心里。
她從小的遭遇確實很差,也沒讀過什么書,日子過的也確實慘。
然后性格扭曲,人格首接黑化,小小年紀做事就殘忍沒有章法。
她現在身上的皮是秀秀的,所以看不出來她的面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