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現在,港府大大方方地就賣給了晉晴公司,甚至連價格都沒公開,可見港府的的確確是誠心實意地歡迎晉晴公司來港城投資的。
至于第三條,則更奇怪了。
這完全屬于港府對市場的行政管理,但為什么會列入到合約內容中?
很快,港城的人們就知道為什么了。
在新聞發布會之后,港府立刻掀起了一場檢查風暴。
所有地產行業和橡膠產業的經營者,全部遭遇嚴查。
其中首當其沖的就是發生在不久之前,黃和實業與許氏集團希望集團的各項產業買賣。
經過港府的嚴查,發現這些交易中存在大量不合法和嚴重低于市場價值出售產業的情況出現,于是,罰單接踵而來。
這么一搞,結合合約的最后一條內容,港府的態度躍然紙上。
那就是針對黃和實業希望集團和許氏集團。
正大光明的針對,壓根連掩飾都不帶一點掩飾的。
地產是絕大多數港城頂級富商的命根子,所以港府的檢查并沒有動大盤,只是針對希望集團和黃和實業,而橡膠產業不用說,是許氏集團的自留地,港府一邊嚴查許氏集團的違規操作,一邊開放了橡膠產業的準入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