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工資......兩百元?!”
微微一笑,葉曉峰反問道:“怎么?少了?想要多少可以談!”
“不不不!是多了!太多了!”
林一侖急忙搖頭擺手,紅著臉著急的樣子惹得幾人哈哈大笑。
“一侖,這才哪到哪?你仔細看看,兩百元只是基本工資!分紅才是大頭!”
紀獻圖笑著點了點文件,提醒道。
林一侖這才又仔細看了看文件,發現在藝人收益后面,還追加了幾條分成條目。
專輯銷售,藝人可拿百分之五十利潤,專輯追加銷售,藝人可拿百分之六十利潤。
企業活動,藝人可拿百分之四十利潤,企劃外特別活動,藝人可拿百分之六十利潤。
林一侖也是唱歌出身的,他也了解過不少唱片公司的分成規則,很多都只有工資,有些甚至還會定五年的實習期,實習期內直接不享受任何分紅待遇!
更夸張的,還要歌手交培訓費的都有!
相對而,華威的這份合同真的是太良心了!
且不管華威傳媒到底能發展成什么樣,它都給予了藝人極大的尊重!
“葉老板,我......我真不知道該說什么了!總之,我以后一定會好好干!盡我全力報效您的恩情!”
林一侖都激動地眼泛淚花了。
“嗯!我相信你!”
葉曉峰點點頭,臉色轉變為嚴肅,繼續說道:“小林子,我有些話要說在前頭。藝人的身份和普通職工不同,他是公眾人物。所以,你必須要有這方面的覺悟。
如果你有損害公司形象、違反道德,甚至違法亂紀的行為,華威就有權收回你一切所得,解除你與華威的一切合同關系,并一定會用法律的武器追究到底,絕不姑息!你明白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