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月初八上午,民政局門口。
我和霍斯年已經正式離婚。
原本我以為離婚證是綠色的,卻沒想到它跟結婚證一樣,是喜慶的大紅色。
霍斯年拿完證便急急地離開,只交代了一句話:“張律師會去找你做資產分割。”
我不知道昨天他接了那個緊急地電話后,到底發生了什么。
但多半是跟柳郁禾有關的。
半個小時后,霍斯年的律師約見了我,我把地方定在了自己的咖啡館。
張律師將幾份資料擺在我面前:“洛小姐,霍總將兩位曾一同居住的別墅過戶到了您名下,依照離婚協議書上的十億以外,他個人會再給您二十億作為離婚補償。而您的財產,只屬于您自己。”
我沒有任何異議,直接簽字確認。
雖然這筆錢與霍家龐大的財產無法相比,但是這已經不算少數。
“房子,我就不要了。我也不會去住,隨便他安置吧。”
那幢別墅里有太多不好的回憶,我干嘛要回去添堵呢?
住酒店也比住在那里強的多。
張律師道:“我只負責傳達霍總的意思,您要不要還需要親自與霍總說明。”
他整理完資料便離開了咖啡館。
我靠在沙發的椅背上,看著玻璃窗外熙熙攘攘的人群,只覺得渾身都充滿了新的力量。
一個自由的身份,不再冠以任何人的姓氏。
有了三十億的加持,無論做什么決定都會更有底氣。
重生以來,我袒露出一個最松懈的笑容。
詹錦和給我端來了一杯拿鐵,在我對面坐下來。
“洛總看起來心情不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