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凡想了想表示同意私了,不過前提是要那幾個孩子給自家閨女道歉,并且保證以后再學校不再欺負她。
陳凡這邊想要私了,對面可沒打算放過他。
那個小胖子的家里明顯有些背景,所以完全有恃無恐。
在調解室雙方各執一詞,完全無法調解。
對面家長咬住陳凡動手打人,堅持必須要把陳凡給關進去。
結果張順這時候站出來說人是他打的。
高小希也指出是這幫男孩子先欺負自家孩子的,校門口很多家長都可以作證。
小胖子的媽媽指著陳凡喊道:“他也動手了。我兒子就是他打的。”
“別想隨便就能逃脫責任,我告訴你。你今天跑不掉。”
也有家長小聲嘟囔道:“孩子之間的事情,明明就是開個玩笑。有必要動手嗎?”
“就是。他們還是孩子,你一個家長動手打人,這本身就不對。”
在場這幾個家長,其實家里多多少少都有些背景。
家里不是當官的就是做生意的,至少是有些影響力的,不然這幫孩子在學校不可能如此有恃無恐。
負責調節的警察有些頭疼。直接指出就今天這事兒,幾乎構不成拘留的標準。
所以,雙方最好是各退一步。
聽到這話,幾位家長立馬轉換口徑。
“不關進去也行。但是他們必須給我家孩子賠禮道歉。”
“沒錯。我兒子還是個孩子,你們知道一個大逼兜對于一個孩子有多大的影響嗎?”
“必須賠償精神損失費。否則我就去法院告你。”
一見對面家長有所松動,負責調解的警察立馬問道。
“你們想要多少賠償?”
“五十萬。”
一聽這話,警員直接把手里的筆重新放下了。
這調解是沒法做了。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