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后我也曾指認。
那瓶水是聶時婧遞給我的,但她卻死咬著不承認。
一味說我認錯了。
加上她給我遞水地方處于監控死角,并沒有拍到,且瓶身上也沒有檢測出她的指紋。
所以至今,這都是一樁無頭懸案。
而我由于聲道受損,從那以后,也只能被迫舍棄唱歌的夢想。
如今時過境遷,我雖沒有在舞臺上綻放光彩,卻也很幸運遇到了和我相守一生的人,家庭和睦,兒女雙全。
幼時所遭受的傷害,也在記憶里淡化許多。
但要說不恨不怨,卻也是不可能的。
無數個午夜夢回,從驚夢中醒來時,我也曾遺憾過自己被改變的命運。
尤其,那個害我變成這樣的罪魁禍首,不僅沒有受到眾人批判、法律懲處,甚至......
她連承認都不肯!
我不知道和我一樣的人還有多少,甚至你們當我是講故事也好。
之所以寫下這些,也只是想要給幼年時的我一個交代而已!
再多一點期盼,就是希望被蒙住嘴的人能夠大膽開口,塵封的往事昭雪,惡人付出代價。
也謝謝閱覽了這段內容的人,能夠耐心讀到這里,聽我碎碎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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