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爸媽贈予的,可不算共同財產!”
“他要離婚可以啊,我這就過去。”
說罷,辛梓萌啪一聲掛了電話。
對面。
聽著外擴電話的辛梓萌老公傻眼了。
辛梓萌婆婆急道:“什么意思?怎么就不算共同財產了?”
律師尷尬的說道:“之前你的錢是從你丈母娘卡上轉過你賬戶的?”
辛梓萌老公:“對......”
剛結婚那時候,辛梓萌在一家小網站簽約寫作,但由于那家網站的合同太黑,明確綁定了辛梓萌的身份證——
也就是說,不經過他們同意,辛梓萌沒資格去其他網站寫書。
辛梓萌沒辦法,只好偷偷用她媽媽的身份證來到現在這個網站注冊,重開筆名,才一步步寫過來的。
后來她媽那個賬戶也一直是他拿著,他轉賬啊......怎么就......
律師道:“那就沒辦法了。你老婆用她媽媽身份證注冊筆名、稿費也是打到她媽媽的賬戶,那這錢要認證的話,還真的是她媽媽的錢,給你們花算是贈與,跟你們毫無關系。”
兩人頓時傻眼!
辛梓萌婆婆激動道:“可是就是她賺錢呀!不是她媽媽呀!她們在撒謊!!”
律師:“你們有證據證明嗎?說難聽點,只要你老婆和丈母娘統一口徑,你們一點辦法都沒有。”
說完律師懶得理他們,直接起身走了。
辛梓萌的婆婆哆哆嗦嗦:“不公平......這不公平!”
那么多錢,怎么就沒有他們份了。
難道真的要回去求辛梓萌?
不,不可能,她才不要求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