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過男孩子嘛,就喜歡刀啊槍的。
“我不管,不管啥刀,反正是你自己的,我女兒是被你的刀劃傷的,你得負責!”金霞道。
花昭沉默了,有時候碰到不講理的人,說什么都沒用。
“既然我們在責任認定上有分歧,又爭執不下,那就走司法程序吧,讓法律判定誰有錯,該承擔多少責任。”花昭道。
金霞一下瞪大眼,汪菲菲也看了過來。
多大點事,怎么就走法律程序了?
“打官司”對老百姓來說還是挺可怕的。
不管是進門之后,還是進門之前,金霞都沒想過跟大偉打官司。
進門之前,她只想讓大偉出點錢,進門之后,看到大偉家條件不錯,才臨時起意,想把汪菲菲嫁給大偉。
女兒最終都是要嫁人的,大偉又是個大學生,工作也好,家底也好,這不就是金龜婿嗎?
不能跟金龜婿打官司。
金霞一看花昭不是好欺負的,頓時換了策略,收起霸道。
“都是同學,又是同事,打什么官司?那多不好看。”金霞道:“要我說...”
“你別說了,你說什么也不好使。”花昭道:“汪菲菲,你受傷都怪大偉?你要賴上他?”
“我沒有我沒有!”汪菲菲拼命搖頭,眼淚都甩了下來。
“是我不好,我害得大偉傷了腿,都是我的錯。”她一鞠躬,給大偉道歉。
金霞咧了下嘴,竟然沒攔著。硬的不行就來軟的試試。